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5
2012-01-02 19:12:5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5
  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可否不通过银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不可以.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必须与银行签订临时租金监管协议,承租人也必须将租金交给银行,由银行统一代收,代付租金,即使承租人委托房屋出租代理机构代交租金,代理机构也必须在3日之内将租金存入银行.所以,一旦有房屋经纪公司提出代收租金的要求,出租人就不应与这样的公司签约.因为这样做会产生房屋出租代理机构卷款逃跑的风险,而且也说明该房屋经纪机构不具有代理房屋出租的资质.
  参考法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4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