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2013青海省政法编制公务员成绩核算公式
2013-10-10 18:12:2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和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20%)。
  笔试成绩=申论成绩*40% + 行测成绩*40% + 计算机成绩*20%
  例如:考生A在考试中,申论为60分,行测为80分,计算机为70分,则笔试成绩等于 60*40% + 80*40% + 70*20%=24+32+14=70分。
 
   青海省政法编制公务员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总成绩=笔试成绩*70% + 面试成绩*30%
   例如:考生B在笔试考试中,最终成绩为75分,面试考试中,最终成绩为80分,
   则本次招考考试中,考生B的总成绩等于75*70% + 80*30%=52.5+24=76.5

   关于在面试中反超的计算公式:
   反超分数=(笔试分数差值*7)/3
   例如:考生C笔试成绩为70分,考生D笔试成绩为67.6分,考生D想要在面试考试中实现反超,则在面试考试中,需超过考生C的分数大于
   [(70-67.6)*7]/3=(2.4*7)/3 = 5.6分


He that runs fastest gets the ring. 谁跑得快谁得奖. /捷足者先登.
They have rights who dare defend them. 敢于保卫权利的人就能拥有权利。
Tags:青海公务员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直机关和地税..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