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一号文件 十九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有关政策解答(二)
2018-03-10 17:22:4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程序。

留学回国人员(除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应于201839日(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9.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时间节点和佐证材料如何掌握?

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须在201839日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可以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10.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应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三、关于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兵役登记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1839日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3.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能否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4.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 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如何进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在当年630日前完成,主要有四步: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4)初检初考。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进行身高、体重、学历、年龄等进行初检初考,并发放《兵役登记证》。

6. 关于兵役登记,在法律和政策上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兵役登记是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男性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对象,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名男性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7. 在本次全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果已进行兵役登记,但尚未发放《兵役登记证》,该怎么办?

报考人员(考生)可到县级兵役机关开具兵役登记证明,以此作为兵役登记的佐证材料。

8. 有关兵役登记问题相关政策咨询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76,也可详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四、关于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人员的项目生身份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确认环节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根据省项目生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其它佐证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XX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项目生身份确认时提交给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审核。具体细节要求以省项目生主管部门在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发布的公告为准。

2.项目生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项目生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项目生招考优惠政策。

3.项目生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项目生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项目生招考优惠政策。

4.有的项目生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而在实际服务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

若项目生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聘任制合同,就必须在3年期满后方可界定为服务期满,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人员可享受项目生招考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享受项目生招考优惠政策。

5.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确认如何进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面试前的服役及退役情况确认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筹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资格确认的佐证材料包括本人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咨询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乔参谋0451-83800376   

五、关于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1.本次招考体检工作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

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体检组织机关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相应项目的,招录单位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通用标准执行。

4.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需在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系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人员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因体能测评环节对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故请广大报考人员报考需体能测评的岗位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慎重选择!

5.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综合分析考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参照其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85号)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诚信情况进行考察。

六、关于违纪违规及其他相关政策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录用各个环节,报考人员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外,一律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关于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在招考过程中放弃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或录用等相应资格,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在笔试后任何环节主动放弃相应资格,均需提前与招录单位沟通,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若报考人员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因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确认后的任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导致考录资源浪费,考录正常秩序被扰乱的,可由负责考录工作相应环节的部门记录具体情节,并视情况将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3.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违纪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8年度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考试..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