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能够进行申诉吗? 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 (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报考者在试用期间查明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取消录用处理的,可以依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
广东:违纪违规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能够进行申诉吗?
|
|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下一篇:广东:5年内不得报考,6年后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