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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城市管理局职能介绍:
职能有: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餐饮服务行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城市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创建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城市创建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城市创建和共建文明街(区)活动。
2、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建制镇城镇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和城市公交车站(点)线路的设置。
3、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专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景观夜间照明工程。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的养护管理;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和专项整治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含城区河道保洁)行业运行、作业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含城区河道保洁)行业经营和作业招投标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城市管理局机构介绍: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日常管理与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起草局要文,月、季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会议文件;
3.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4.负责有关行政会议的准备与组织实施;
5.负责文件核发、缮印、收递、传阅和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7.承担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
8.派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网上运作,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并做好审批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工作;
9.负责财务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市志、年鉴撰写工作;
11.负责编印《城管执法》简报和内部刊物等局内部宣传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主要职责:
1.承办本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管理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2.负责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办理干部职工的录用、配备、考核、奖惩等工作;
3.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文化工作;
5.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宣传;
6协调及配合有关部门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
7.负责对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动态及时报道;
8.指导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正常活动;
9.负责做好老干部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法制指导和服务工作;
2.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核、听证、复议、诉讼,协助执法中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负责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考核工作;
4.组织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培训、交流和普法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负责局拟定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6.负责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简易程序案件的处罚和执行;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督查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序化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队伍正规化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查处局属科(室)、单位和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风不正、效能低下、违反廉洁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
5.负责查处局属科(室)、单位和人员的违反队容风纪、工作秩序、车辆管理等违规违纪行为;
6.负责查处全局违纪违规案件;
7.负责市民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范畴的投诉受理和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的受理和反馈;
8.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反馈工作;
9.负责对各类投诉情况和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解决办法;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综合科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
2.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3.协助做好城区报刊(信息)亭等设施的设置,参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和城市公交站(点)线路的设置;
4.负责城镇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的关系;
5.负责监督城区标志性建(构)筑物的立面整洁;
6.牵头做好洗车场(点)设置条件的审核评定;
7.负责做好城区“牛皮癣”清洗的市场化运作及日常监督检查;
8.负责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查、联合踏勘等工作;
9.牵头做好限制养犬管理工作;
10.牵头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咪表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共建办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订共建文明卫生街道(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和考核、奖励办法;
2.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共建文明街道(社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3.负责做好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工作;
4.负责协调解决社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景观夜间照明工程;
6.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各乡镇中队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的清洁城乡工作;
7.负责拾荒者公寓的管理工作;
8.指导城管进社区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数字城管事部件问题的发现、立案、交办、核查(实)、结案审定及全过程监督;
2.负责对复杂问题进行分析认定;
3.负责协调相关网络单位对疑难问题的及时处置;
4.负责全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统计、评价、分析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管理和规划实施工作;
6.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件信息数据库的适时更新管理;
7.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危机预防和处置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拆违综合科主要职责:
1.负责拆违工作各类材料、文件等起草工作;
2.负责举报投诉电话的受理、交办、反馈和来访、信访接待等工作;
3.负责乡镇(街道)“两违”防控工作的检查、督查、督办和年度专项考核工作;
4.负责中队“两违”防控工作月考核和“两违”综合防控监督员考核核查等工作;
5.承办局领导签发的信访件;
6.负责全局性重大拆违行动的计划、协调和组织等工作;
7.负责以《拆违简报》为主要内容的“两违”防控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容综合中队主要职责:
1.行使所辖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所辖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所辖区域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所辖区域内市政公用(除燃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所辖区域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餐饮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所辖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所辖区域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路面管控及巡查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