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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从线上到线下的“围观”悲剧何解?(2014年04月23日)
2014-04-23 06:42:3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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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迷恋网络和现实中的“围观效应”,迷信“围观改变中国”。但无数的事实表明,没有一场起哄围观最后不是变成了哄客的狂欢,没有一场围观起哄带来了正义,无不是各方的多输。

公平正义是最好的社会情绪抚慰剂,也是最有效的社会秩序稳定器。唯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提高各级政府和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赢得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众的不信任情绪和极端情绪,最大限度避免“围殴城管”之类事件重演。

4月19日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演变成执法冲突诱发街头愤怒的一个案例。按媒体报道,城管执法时与一名拍照的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最新进展是,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均已被拘留。

比“围殴城管”更可怕的是什么

狂暴的人群迅速聚集,将一辆城管执法车团团围住,棍棒、石块、锐器雨点般砸过去。120救护车欲将被困者送往医院,失控的人们又将救护车掀翻……4月19日浙江苍南县灵溪镇发生市民围殴城管人员事件,现场冲突的视频在网上坊间扩散,闻之睹之者无不震惊。

这是一起由城管执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先是城管人员(据称是城管局聘请的临时人员)与摊贩发生冲突,市民黄某看不过去,用手机拍摄冲突场面,城管人员制止拍照,将黄某打倒在地并继续施暴,其他市民上前制止、拍照也遭殴打。城管人员的野蛮行径激起群众的公愤,围观群众越聚越多,很快升级成为一起“围殴城管”的暴力冲突。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无论是殴打黄某的城管人员,还是参与围殴城管、打砸车辆的市民,都将依法受到惩处制裁,但事件远未就此结束,它带给人们的警醒和反思才刚刚开始。

城管打人引发的冲突,近年来在各地屡有发生。城管打人并与拍照的市民发生冲突,在各地也不罕见,2008年湖北天门曾发生城管人员将拍照者殴打致死的恶性案件。苍南官方透露,这次围殴城管事件的一个关键诱因,是有人散布“城管打死人”的谣言,由此点燃了群众的愤怒情绪。而按现场目击者的说法,拍照者黄某被城管人员打倒在地,“脸煞白煞白的,呼吸也不行了,眼睛睁不像睁,闭不像闭,大家都说他被打死了”,在当时的非常情境中,“大家都说他被打死了”很可能就是“谣言”之肇始,基于既往的事例,很多人对此“谣言”深信不疑,群情激愤之下采取极端行为。简单谴责“谣言”是容易的,造谣传谣者也自当受到法律制裁,但必须追问的是,一般人对这样的“谣言”,为何总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苍南“围殴城管”事件始于上午九点多,到下午四点多冲突仍未缓和,当地政府被指反应迟缓、处置不力,其实这可能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鉴于现场群众情绪失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严重群体性冲突,当地政府或许突然间被“镇”住了,惊惶失措无以处之,或许有意保持谨慎克制,避免贸然行动给群众情绪火上浇油。经验表明,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采取柔性手段往往比强硬手段效果更好,面对群众的激愤情绪,政府的柔性与克制并不是“软弱”的表现。

上千市民围困城管执法车,至少几十人参与殴打城管、打砸车辆,这样的场景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让人深感惊惧不安。然而,比“围殴城管”本身更可怕的是,为何一起原本并不十分严重的冲突,一不小心就发展成上千人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以往的群体性事件大多缘于直接利益冲突,如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大多是被强征强拆的农民,现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比如这次苍南的“围殴城管”冲突,大多数参与者和城管人员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很多时候,无直接利益相关者仅凭一句经不起推敲的谣言,就在群体气氛感染下采取极端行动。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行为较以往更容易发起,一触即发的群众情绪是一种巨大的隐患,对此必须予以高度警醒。

公平正义是最好的社会情绪抚慰剂,也是最有效的社会秩序稳定器。唯有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各项改革,以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惩腐败的实际行动,提高各级政府和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赢得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和尊重,有效消解群众的不信任情绪和极端情绪,最大限度避免“围殴城管”之类事件重演。(潘洪其)

没有一场围观起哄能围出正义

前不久发生在温州苍南的一起城管与民众冲突引发的围殴和围观事件,让人感到不安。也许还有人沉浸在“报复城管”的快意中,可冷静地看,这场激烈的冲突中有胜利者吗?没有,有的只是撕裂和伤害,有的只是对抗和仇恨,有的只是这座城市难以愈合的伤痕。别以为那些围观起哄者会成为胜利者,他们得到了什么呢?正义得到彰显?城管暴力受到遏制?没有,千人聚焦群殴的暴力传递了更暴力的戾气,以“正义”的名义制造了伤害个体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罪恶。

往往“正义感”往前多走一步,就是作恶。如果旁观的群众看到城管殴打拍照者时,路见不平前去阻挡,这是正义;接着将殴打拍照者的城管送到派出所,以证人身份使打人者依法受到严惩,这是正义;借这件事暴露城管的野蛮执法,敦促当地政府严惩相关责任人,更是正义。可围观起哄以暴制暴,对可能不相干的临时工进行围殴,甚至愤怒地掀翻执法车,变成一场街头的渲泄与狂欢,就与正义越来越远了。可惜的是,一些大街上的围观者是缺乏这种理性的,很容易被起哄的情绪和自以为是的正义感牵着鼻子走。

城管打人本来并非不可追究,事件本来完全处于“可治理”的状态,可阻止,可投诉,可追究,可监督,打人者会在法律框架中受到严惩。可街头非理性的围观起哄使事件失控,变得不可治理。围观起哄的暴戾,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人迷恋网络和现实中的“围观效应”,迷信“围观改变中国”。但无数的事实表明,没有一场起哄围观最后不是变成了哄客的狂欢,没有一场围观起哄带来了正义,无不是各方的多输。起哄围观带着一种天然的戾气,起哄围观中很少会有“公正的旁观者”,而无不是惟恐场面不乱,无不是希望冲突越激烈越好。就像平常街头的某些看客,面对扭打在一起的人,有几个会去拉架?而多是看热闹。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也是一样。

不要以为每个人的正义感通过围观和聚焦叠加在一起,就会更加接近正义。一个人的智商也许可以判断真假和明辨是非,可人群聚集时智商许多时候就接近零了。那种激烈的对抗和情绪的升腾中,一句“城管打死人了”、“警察打人了”、“官员欺负老百姓”之类的口号,就可能将人群点燃,将人性中的劣根性和恶激发出来,而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和遏制。将那个“敌人”往死里打,没有人愿意去分辨真假,没有人会顾及围殴的后果,也没有人愿意问谁对谁错,只是被谣言和情绪牵着鼻子走。

起哄围观围不出正义,因为起哄围观之下真相容易被遮蔽,起哄围观者也容易失去思考的能力和明辨是非的理性,形成多数人暴力并走向集体的渲泄。正义本来在旁观者这一边,可无节制的围观起哄使本来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诉求,走向非理性的报复,并成为违法的伤害。“正义的火气”将无数不相干的人和不相干的情绪卷入其中,在群情激愤中酿成一场对正义赤裸裸的践踏。苍南事件清楚地让人看到了这种围观起哄对正义的伤害。

没有一场围观起哄能围出正义。当你被一件事激怒时,应警惕自己身上的恶被人操纵,克制一下立刻去围观起哄的冲动,冷静下来多思考几分钟,你也许就会成为一个冷静和公正的旁观者。实现个案正义和社会正义,更需要的是公正的旁观者,而不是暴戾的围观起哄者。(曹林)

走出“街头愤怒”的权利误区

4月19日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的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演变成执法冲突诱发街头愤怒的一个案例。按媒体报道,城管执法时与一名拍照的过路群众发生冲突,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最新进展是,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均已被拘留。

在建设法治中国、完善现代治理的语境中,这类事件的上演,令人心情沉重。少数城管人员的粗暴执法、抗拒监督本已是有错在先,由此导致的更大范围的非理性行为,更将应有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思维赶出场外,形成了一个戾气循环的怪圈。这样的彼此伤害,加剧了公众对城管固有的负面印象,也给城管从业者心灵蒙上阴影,甚至可能让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心态失衡、进退失据。

同样令人心情沉重的,还有听闻此事之后一些人的反应。听说城管被打,且有错在先,有些人的第一反应不是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反思事件的起因,更不是寻找如何弥合分歧、化解矛盾的对策,而是顿感欢欣鼓舞、扬眉吐气,认为这再次证明了城管部门的“邪恶”,“打得实在是好!”可是,通过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方式,聚众围堵、殴打执法者,捍卫出来的所谓“正义”,真的就是“替天行道”吗?当芸芸众生的正义之气,在愤怒情绪下演变成拳脚相加的群殴,当平静的街头,最后要看谁的拳头更硬谁才“有理”,我们真的敢拍手称快吗?

放置在“公民”这一身份面前,没有任何人是“活该被打”的——不管是监督拍照的市民,还是被民众怒火伤害的“临时工”,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体,也都有着不可剥夺的合法权利,这些权利,并不因为他们的身份不同而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有“不该”两个字,苍南事件里头有太多的不该:城管不该对拍照监督的无辜路人施加拳脚;少数市民不该不问真相传播“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即便情绪再激愤,也不该用“暴打”来惩罚犯了错的城管……遗憾的是,所有的“不该”都没有在法治的边界面前戛然止步,而是被情绪所裹挟,环环相扣地叠加在一起,最后导致了令人扼腕的悲剧。

法治尊严不容侵犯。对此,当地公安机关的态度是鲜明的,那就是:秉着公开、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有过失的双方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而从更长远的角度思之,要从根本上防止悲剧的重演,只能靠法治思维和理性意识,逐步建构起城管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正常关系。

城市执法的立身之本与终极目标,都是为百姓服务的。一个服务于民众的部门,面对社会抱怨情绪,首先应该积极反思,制定出有效的政策,解决矛盾,拯救公信,让民众相信执法者的自我纠错能力和勇气,让大家相信法治的程序足以摆正失衡的天平。客观地讲,城市管理的琐碎芜杂,让城管部门几乎天天要面对大大小小的矛盾:屡纠屡犯的违规摆摊,神出鬼没的小商小贩,层出不穷的卫生问题、噪音污染……但长期的任务重压和职业焦虑,并不能成为粗暴执法的理由;而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城管部门更应从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抓起。这些年来,从各种“柔性执法”的探索,到换位“卧底”的体验,很多地方的城管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提升治理水平的路径。这样的改变与改善,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因为在信任度依然有待提升的当下,任何一起城管不规范执法事件,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城管队伍的整体努力,只有守正与纠偏双管齐下,城管这个职业才能得到更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换位思考是化解矛盾的最好钥匙。对于广大市民来讲,城市是我们共有的家园,与摊贩们的养家、城市生活的便利一样,优美的环境、井然的秩序也是广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在整体文明素养都有待提高的当下,无论是城管还是市民,都需要培养现代公共意识,学会站在彼此的立场想问题。遇事拳脚相加、随意挥洒戾气,突破文明规则,甚至挑战法律底线,最终伤害的只能是社会的共同利益与自己的根本利益。唯有政府与民众双向认识的升华,才能期待“城管打人与被打”的循环不再上演,才能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毕诗成)(综合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报道)
 


Presumption begins in ignorance and ends in ruin. 自以为是由无知开始,以毁灭告终.
There is no time like the present. 最好的时间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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