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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五:官员财产公开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会触动很多官员的既得利益。有些官员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一旦曝光,不仅将被没收,官员还面临牢狱之灾,甚至被送上断头台。所以,我国推行这一制度的最大障碍,主要来自问题官员的抵触和反对。不赞成的论调主要有四点。一是“个人隐私论”。认为官员的财产属于个人隐私,不应对社会公开。二是“害怕露富论”。认为财产公开后会遭遇“红眼病”、仇富情结、坏人琢磨等麻烦,故不愿露富。三是“社会震荡论”。认为推行这一制度存在一定风险,担心在当前我国社会收入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将官员的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统统公之于众,会引起群众震惊,也势必遭到问题官员的抵制和反对,弄不好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四是“条件不成熟论”。认为官员财产公示目前存在5个难题: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身份信息不够准确;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备;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不易摸清;信用意识缺失等。
再有,今年两会上,《财经》杂志的记者向一位省部级官员提出有关财产公示的问题时,遭到这位官员“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的反问。
老百姓有公布财产的必要吗?老百姓手中没有掌握公权力,自然就不会有人给他们行贿,老百姓就不可能腐败。监督老百姓的财产有意义吗?况且老百姓的财产状况,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官员要求老百姓公开财产于法无据,是侵犯其隐私权。而官员则恰恰相反,官员掌握着公权力,如果以权谋私,损害的就是公众的利益。他们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官员的财产状况就不再属于个人隐私。在发达国家,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和保护官员隐私权之间,各国法律都对官员隐私权做出限制。官员财产的隐私权应当服从公众的知情权,这是国际上早已在法理上和实践上解决了的问题。所以老百姓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天经地义,并不侵犯其隐私权。
老百姓把权力托付给官员,缴纳税金供养他们,是通过党和政府“代表”的形式间接实现的,因此不少官员根本不买老百姓的账。他们还未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对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官员如果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官员不同意申报就走人。”
至于其他问题,只要我们真正把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去认识,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
官员财产公示,下一步如何推动呢?突破口选在哪儿呢?
媒体称,广州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人拥有21处房产,这些房产价值超过4000万元。其妻时丽珍也为公职人员,现已退休,名下有房产17套。蔡彬在城管局兼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局长管理装备财务科,他否认有21套房产,称“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兴”。(东方网10月10日)山东省公务员网
当官场各色“表哥”、“表叔”风起云涌时,当公民申请官员薪资公开被合法程序委婉拒绝时,一边是勃兴中的公共监督意识,一边是迟滞拖沓的制度革新现实,找不到出口的监督能量定然会以诸多“剑走偏锋”的形式,探寻我们官场廉洁度的真相,譬如查查官员名下有几多房产、看看官员饰品总值几何……这就像所谓“发言人式讨薪秀”,正道不彰,小道飞扬。从这个意义上说,蔡彬及其家人究竟有几套房产——这不过是一张试纸,实质上,公众还是想测测当事官员有无权力作为上的不堪。
事实而言,官员阶层有如民众,有富有贫,参差多元是常态。且不说这“21处房产”的指证是否属实,即便不打折扣,只要来源合法、清白无虞,多几套少几套也与权力无关。正如一名熟悉公安系统的记者在其微博上所称,“早些年番禺楼房便宜,洛溪新城房才900多一平方;早些年番禺公安、城管待遇极好,早些年许多番禺区人都有买房买铺”。加之拆迁等历史契机,拥有巨量合法房产的也不是一人两人。因此,很难以狭隘的经验常识来料定拥有几处房产的官员一定是贪腐或清廉。
一面是公众言之凿凿的质疑,一面是当事官员泰然自若的否认,尽管“有关部门正在核查”,但这种对峙的状态无疑有损公信,进而加速流言的发酵与传播。时间越长,对当事人乃至监管制度,也难免带来诸多“误伤”。
有人说,这是一个“扒粪”年代,新媒体四通八达、资讯触角多端,加之个人私隐保护跟不上窥私的欲望,官员的“秘密”迟早也会在合法监督诉求与未必合法的窥私欲中显山露水。那么,出口在哪呢?其实很简单,假设官员财产公示成为惯性定律,只要官方认定其公示财产合理合法,别说21处房产,就是210处,舆论及民意也无可置喙。但问题是,监督与监管者一下子真能说得清数字后的真相吗?如果没有主动公示,这种被动审查会越来越频密、越来越措手不及、越来越让人心力交瘁。
较之于“但闻楼梯响”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官员财产公示“怀胎”更早——1988年前即提出立法动议,不经意间20多年翻过,除了一些严格来讲属于党内规定而非法律的文件外,公示义务仍无强制力规定。更值得担忧的是,媒体回访发现,一些曾经轰轰烈烈的地方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多成了人走政息的一现昙花。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悄然速朽,要么意义寥寥,譬如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等。
是的,公示已然成为自上而下的共识,剩下的,似乎就是技术和利益的博弈。没有时间表,没有公开辩驳,在全球近百个国家早已试水并获益良多的背景下,推进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就成了越发尴尬的现实命题。这一方面使得反腐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也伤害了官员合法财产的信誉。“21处房产”事件不是开始,也定然不是终结,它再次为我们重申了一个事实:只有公示制度,才能拯救官员的合法财产。
申论热点范文:官员财产公开
【背景链接】
2012年8月,一则关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干部公开财产的消息引起热议。在“徐州贾汪区勤廉评价系统”官网上,该区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悉数公开,群众上网即可查阅。相比此前一些地方的试水,贾汪区的做法在彻底程度上可谓创了全国之最。但也有人发现,在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有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于是有人说这又是一场“反腐秀”。
【标准表述】
[意义]
在一些先期试点地区渐渐“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淮安、徐州贾汪区等地执著地试水被誉为“终极反腐”手段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既让人看到了这一制度的吸引力与生命力,也让人对这一制度坚持和传播下去有了信心,“先让制度站稳脚跟,进一步完善”的期待才会理想照进现实。“或许,还能为全国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探条路”。
首先,官员通过公开财产,接受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使公共财政透明度加强,也是我国政治文明日益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
其次,官员公开财产时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压缩权力寻租灰色空间的利器。
最后,贾汪区干部网络公布财产的行为是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积极探索。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本身就是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需要各地有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边设计边实践边积累经验,为中央以法律形式全面铺开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措施]
让官员网上“晒收入”,不能简单地一“晒”了之,还需要监督与问责的制度跟进。
一是要细化公开内容。官员财产公开,公开什么很重要。目前贾汪区的做法是把干部住房、收入、配偶及子女上学从业等情况公布于网上,比起过去简单公开个人的住房及收入有了很大进步。但考虑到我国公务员群体的收入结构状况,还应细化财产公开类别,防止出现申报盲区,只有把官员的所有收入涵盖其中,财产公开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
二是要强化有效监督。相对于公开收入,更难的是如何监督。没有严密和可操作的监督机制,官员收入公开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要强化纪检监察等机关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开材料的审核把关;要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同时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虚假申报的揭露力度,真正让官员财产置于阳光之下。
三是要落实官员问责。我们注意到,很多地方官员申报都是“自己填个表然后上交,没有审核没有公布”,一些地方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后波澜不惊,大多是“零投诉”、“零举报”,这既反映出财产申报在许多官员心目中就是“走过场”、“摆样子”,也反映出一些群众对于公开制度的不信任、不关心。要打破这种局面,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问责,完善惩戒措施,切实提高官员申报的造假成本,让“隐瞒或偷工减料的申报”真正付出代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真正把官员财产曝晒在阳光下,并配以有效的监督问责,我们就不用担心这样的反腐被说成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