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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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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刑法》(2017年最新版)高频试题预测(八)
2017-10-09 13:02: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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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哪种?_____
A: 主动停止犯罪预备行为
B: 犯罪分子认为时机不成熟而停止犯罪
C: 盗窃他人财物后,又返还财物的
D: 犯罪分子自认为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而自动停止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实行未终了阶段的中止和实行终了阶段的中止。选项A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停止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选项A正确。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选项B犯罪分子认为时机不成熟而停止犯罪,是出于惧怕惩罚的心理,而并非自动停止犯罪。C选项中犯罪分子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因此不是犯罪中止。选项D中,犯罪分子停止犯罪是出于犯罪目的已经实现的错误的认识,而并非主动停止犯罪。选项D错误。



2、单选题  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_____。
A: 故意杀人
B: 防卫过当
C: 正当防卫
D: 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3、单选题  某中学校长吴某,对本校已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进行加固处理,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后校舍在地震中突然倒塌,造成死亡7人,重伤12人的严重后果,吴某的行为已构成_____。
A: 不构成犯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玩忽职守罪
D: 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吴某作为校长已尽了自己的职责,排除了校舍的隐患,校舍在地震中倒塌,造成伤亡,属于自然灾害,不构成犯罪。可知选项A正确。



4、单选题  农民王宝四、宋长林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韩兵借钱。开始韩兵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款,后来韩兵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三人要平分。王宝四、宋长林表示同意后,韩兵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案发后,韩兵的行为被定为_____。
A: 挪用公款罪
B: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 贪污罪
D: 侵占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赢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韩某的行为名为贷款,实为挪用,挪用两万元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韩某对于贷款并没有占为己有的目的。因此,选项C不正确。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题中,韩某并不是他人财产的代管人,对于贷款也没有非法占有意图。故选项D不正确。选项A是正确答案。



5、单选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_____。
A: 李某未经陶某同意即以陶某的名义签订合同
B: 某甲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给付的3千元定金逃匿
C: 某乙为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杨某为自己出具一份假的产权证明担保
D: 某丙借用某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有5种具体手段: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某丙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是经他人允许的,既不是伪造,也不是冒充,不属于合同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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