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对于古代称谓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阁下是对长辈的尊称
B: 足下是下级对上级或同辈之间相互尊敬的称呼
C: 内子用于丈夫对别人称自己的妻子
D: “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文化常识解析“阁下”多用于书信中,是对那些具有显赫的地位、尊严或价值的人,用作对某些高级的显要人物(如罗马天主教主教、国家的统治者、大使、总督)的尊称或称呼,属敬词。一般不用来称呼长辈。故本题选A。
2、单选题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__。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 ②
B: ①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行政法解析李某对处罚曾提起复议,但复议决定题干没讲,只能按维持来处理,其次,本案的行政处罚含财产与限制人身自由,对财产不服,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为乙市C区,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限制人身自由地。户籍所在地即甲市E区,经常居住地题干中未涉及,只提到工作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为乙市B区,故对本案乙市C区、甲市E区、乙市B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它是以辖区为标准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其二,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单选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是_____。
A: 总书记
B: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C: 中央政治局
D: 中央委员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政治常识 解析《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D。
4、单选题 扩张性财政对经济的影响是_____。
A: 缓和了经济萧条但增加了政府债务
B: 缓和了经济萧条也减少了政府债务
C: 加剧了通货膨胀但减少了政府债务
D: 缓和了通货膨胀但增加了政府债务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扩张性财政政策指的是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增大财政支出和减少税收等措施,来刺激经济需求,从而缓和经济萧条的状况。但由于支出增多、税收减少,会造成政府的财政赤字,形成债务。故本题答案为A。
5、单选题 选择题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列意见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
A: 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
B: 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罚
C: 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撤销
D: 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支付捐款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且公益赠与不允许任意撤销。因此选择D项。《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第188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