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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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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常识判断》(2020年最新版)考点特训(四)
2020-01-27 03:17:15 【

1、单选题  影响生活方式的因素很多,其中_____是推动人类生活方式更新的决定性力量。
A: 科学技术
B: 文学艺术
C: 哲学
D: 风俗习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对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人类生活方式更新起着决定性作用。故本题答案选A。



2、单选题  下列有关公务员法律地位的叙述,错误的是:_____
A: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公务员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
B: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公务员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C: 公务员可以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D: 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公务员可以成为一方当事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国家公务员与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关系。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并非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因而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因此本题选A。



3、单选题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_____
A: 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行政法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宪法是根本法,其它之外都是普通法,故BCD答案错误。



4、单选题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_____
A: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 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 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5号)》第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案中,甲乙分别利用了各自的职务便利,而甲作为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作为公司的财务部主管,甲在犯罪中起的作用更大一些,因此甲是主犯,二人的共同犯罪按甲的犯罪性质定罪。所以,选项C正确。



5、单选题  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 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 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 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B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D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考点: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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