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仲裁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的是_____。
A: 双方争议必须是经济纠纷
B: 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仲裁
C: 由人民法院决定仲裁
D: 当事人一方到仲裁庭立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民事诉讼法解析我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故正确答案为B。相关知识点:《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_____
A: 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 甲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里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 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 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刑法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如下: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A项是乙的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但防卫过程中已经将乙抓住,即可避免侵害继续,这时候将其打昏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C项乙气急要动手打甲,这是不法侵害并非正在进行,且甲的棍子是准备好,联系到前述心存怨恨表明这不是防卫意识。D项第二天表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不符合要求。故本题应该选B。
3、单选题 下列对哲学家及其思想的认定不正确的是_____。
A: 老子早于庄子,庄子早于韩非子
B: 亚里士多德师从柏拉图,柏拉图师从苏格拉底
C: 毛泽东的实践观同于列宁,列宁的实践观同于马克思
D: 尼采的非理性主义源于叔本华,叔本华的非理性主义源于培根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文化常识解析首先,尼采的非理性主义源于叔本华,叔本华的非理性主义是对康德哲学进行唯心主义批判后建立起自己的体系的,并非源于培根。其次,培根是理想主义者,不是非理性主义者,故正确答案为D。
4、单选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某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区长辞职
B: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 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 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考点行政法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可见 A 项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B 项中被告为县教育局,并非县人民政府,因此 B 项案件由县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故 D 项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故正确答案为 C。
5、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_____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省级人大
C: 省级人民政府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考点宪法解析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故本题应当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