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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刑法》(2020年最新版)考点特训(四)
2020-10-28 05:59:46 【

1、单选题  外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0万元归己所有,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
A: 贪污罪
B: 保险诈骗罪
C: 诈骗罪
D: 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题目中的钱某不具备构成贪污罪的特定主体资格,选项A不正确。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19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单选题  农民王宝四、宋长林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韩兵借钱。开始韩兵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款,后来韩兵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三人要平分。王宝四、宋长林表示同意后,韩兵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案发后,韩兵的行为被定为_____。
A: 挪用公款罪
B: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 贪污罪
D: 侵占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赢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韩某的行为名为贷款,实为挪用,挪用两万元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韩某对于贷款并没有占为己有的目的。因此,选项C不正确。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题中,韩某并不是他人财产的代管人,对于贷款也没有非法占有意图。故选项D不正确。选项A是正确答案。



3、单选题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_____。
A: 过失杀人罪
B: 过失致人重伤罪
C: 交通肇事罪
D: 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对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



4、单选题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_____罪名处罚。
A: 走私罪
B: 行贿罪
C: 受贿罪
D: 走私罪共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依据《刑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题目中杨某明知周某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所以选A不选D。因周某、杨某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条件,选项B、C不正确。



5、单选题  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12岁的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对刘某、赵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_____
A: 刘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B: 赵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C: 对赵某免除刑事责任
D: 对刘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刘某已经年满14周岁。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不正确。依据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而并非可以,选项B错误。刑法第27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赵某教唆他人从事盗窃犯罪,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予处罚。选项C不正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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