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对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
B: 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C: 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D: 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考点分析】知识点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根据两个独立的物结合在一起时所发挥的效用,划分为主物和从物。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从物的要求是:使用目的具有永久性;必须与主物分离,具有独立性;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依据交易习惯上认定。划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是: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主物所有人处分主物时,效力及于从物。本题中,A项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不成立从物B项违反了划分主物和从物的意义,理论解释正好与此相反,只要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认定从物的,其所有权随主物转移而转移。C项违反了从物的独立性,只是和主物相比较,起辅助作用。脱离主物,从物本身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物进行交易。D项符合理论上的认识。即主物和从物必须属于同一人。如汽车所有人暂借他人的备胎,就不是该汽车的从物。因此,正确答案是D。
2、单选题 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是在_____。
A: 辛亥革命中
B: 新文化运动中
C: 五四运动中
D: 国民革命运动中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1919年,五四运动中,工人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故本题答案选C。
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_____
A: 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 甲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里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 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 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刑法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如下: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A项是乙的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但防卫过程中已经将乙抓住,即可避免侵害继续,这时候将其打昏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C项乙气急要动手打甲,这是不法侵害并非正在进行,且甲的棍子是准备好,联系到前述心存怨恨表明这不是防卫意识。D项第二天表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不符合要求。故本题应该选B。
4、单选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_____。
A: 人民当家作主
B: 无产阶级专政
C: 全体人民享有管理政治的权力
D: 生产资料公有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毛泽东思想 解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故正确答案为A。
5、单选题 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B: 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C: 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D: 因故一年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3项,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第1款第1项,选项B的情形是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非代表资格终止。选项C、D的情形不属于该法第40条列举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