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甲出售伪劣“良种”,被农民乙丙丁起诉。甲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中止诉讼
B: 终结诉讼
C: 延期审理
D: 缺席判决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 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正确答案为D。本题相关知识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2、单选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是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_____
A: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C: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D: 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A项不选。(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C项不选。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D项符合题意。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B项不选。故本题答案选D。
3、单选题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辩护?_____
A: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 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 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 抓关键词,题干强调“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结合选项,A项微软(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人)针对美国最高法院(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证明自己无罪,符合关键词;B项正方三辩的话不是公诉人或自诉人的指控;C项是原告一方极力证明被告被告所犯非轻,不是被告证明无罪或罪轻;D项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故正确答案为A。
4、单选题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有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前者是要审查其是否是具备援助条件的中国公民;后者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联合通知规定的刑事被告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是_____。
A: 在中国犯抢劫罪的外国人
B: 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
C: 因经济困难无能力聘请律师的作为残疾人的刑事嫌疑人
D: 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了辩护人的外国籍被告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 法律援助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特殊对象,一般对象的关键要件是(1)具备援助条件中国公民,特殊对象的关键要件是(2)刑事被告人。A项中既不属于(1)也不属于(2),故排除。B项符合(1)。C项中刑事嫌疑人不等同于刑事被告人不符合(2),D项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5、单选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_____。
A: 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 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 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 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诉讼。(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