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我国宪法规定,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主体是。_____
A: 国务院
B: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C: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 县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解析】B。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选B
2、单选题 李某为天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票,2007年1月12日,李某为公司签发了一张该公司为付款人,金额为6.5万元的汇票。关于该汇票的票据责任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李某是票据责任人
B: 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
C: 李某和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其同承担连带责任
D: 天宇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5万元票据责任,其余金额由李某承担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民法解析在该题中,李某的行为应为表见代表,签发行为有效,天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表见代表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相关知识点: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3、多选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_____。
A: 尚未发生的事实
B: 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 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 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此题测试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问题。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和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约定的客观情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才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所附条件,发挥其产生或终止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作用。⑴条件应当是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⑵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具有或然性;⑶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具有意定性;⑷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具有合法性;⑸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具有特定的目的性。因此此题选ACD。
4、单选题 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B: 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C: 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
D: 按意外事件处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及解析:C甲的行为:(1)“在搬运场”一一生产领域;(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一业务过失;(3)轧死一名职工一一重大后果;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发生在工厂、矿山等生产领域的过失犯罪,违反的是安全操作规程,危害的是生产领域的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罪发生在公共道路,侵犯的是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安全,违反的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意味着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是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定。
5、单选题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 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 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 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甲向乙投放了安眠药,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且造成被害人乙死亡;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侵犯了乙的生命权这一客体。且题中并没有说甲是否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说明的都认为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所以C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