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_____的,丧失继承权。 <【常识判断】
2016-09-28 03:04:0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多选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_____的,丧失继承权。
A: 过失杀害被继承人
B: 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 遗弃被继承人
D: 虐待被继承人



多选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_____的,丧失继承权。
A: 过失杀害被继承人
B: 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 遗弃被继承人
D: 虐待被继承人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此题测试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问题。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⑴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⑵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⑶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⑷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注意虐待被继承人和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都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因此此题选BC。


本题所属考点-常识判断



Dispatch is the soul of business. 迅速是商事之本.
Tags:公务员考试 常识判断 行测题库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能..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