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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 〔2003〕 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80 元。面试时间暂定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11 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csn.gov.cn) 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scsn.gov.cn) 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本次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上述规定的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25-5863139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2. 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 “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 — 20××.0× 在 ×× 省 ×× 市 ×× 县 ×× 学校读高中 ;
20××.0× — 20××.0× 在 ×× 大学 ×× 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
20××.0× — 20××.0× 在 ×× 大学 ×× 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
20××.0× — 20××.0× 在 ××( 工作单位全称 ) 工作,任 ×× 职务;
20××.0× —至今 在 ××( 工作单位全称 ) 工作,任 ×× 职务。
(3)“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 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3. 招考 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 “ 四川人事考试网 ”( www.scpta.gov.cn) 或 “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ttp//rsj.scsn.gov.cn) 网站上公告。
4. 根据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7.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825-5866010 5866011
技术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825-5866016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28-86740101 86740202 86740303
附件: 2017 年下半 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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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
职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职位 名称 |
职位简介 |
拟任 职务 |
录用 名额 |
招录 范围 |
招录 对象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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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01 |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
综合管理 |
承办上级对我市开展环保督察的对接、协调准备等工作,组织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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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080002 |
遂宁市国库支付管理局 |
财务管理 |
从事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 |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26080003 |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网络管理 |
从事信息系统处理、维护等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 |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26080004 |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白蚁防治 |
从事白蚁防治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化学生物学 |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26080005 |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
城市规划 |
负责辖区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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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06 |
射洪县直机关工委 |
综合管理 |
从事办公室文秘写作等综合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汉语言、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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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080007 |
射洪县科学技术协会 |
综合管理 |
从事办公室文秘写作等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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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08 |
射洪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综合管理 |
从事信访接待等工作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不限 |
|
|
26080009 |
射洪县财政局 |
财务管理 |
从事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财政学类专业;金融学类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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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10 |
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
综合管理 |
派驻乡镇工商质监所从事体育、市场、特种设备设施质量监管及行政执法等工作 |
科员 |
2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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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11 |
射洪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综合管理(一) |
从事办公室文秘写作或计算机管理、财务方面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财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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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0012 |
射洪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综合管理(二) |
从事农业产业规划、指导、服务等工作 |
科员 |
1 |
全国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植物生产类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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