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浙江玉环公务员考试公告(143人)-(三)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玉环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25 号)和全省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8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43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129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4名(含选调生村官招考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zhrss.gov.cn)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hmo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3)非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同)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计划。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公安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均达标。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5.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6.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22日0时—11月27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11月25日0时—11月27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及超过1:80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11月27日17时—12月1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12月8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1月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 1.推荐、审查、报名和缴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按照玉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1月6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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