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pide;2×40%+面试成绩×60%
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市、乡镇(街道)两级机关定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二)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三)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五)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八)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0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九)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政策咨询电话0570-4024720(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6670(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附件1_2018年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xls.xls
2018年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表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性别 |
招考对象 |
咨询电话 |
专业要求 |
备注 |
考试类别 |
江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2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118061 |
本科:法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研究生:一级学科:法学;二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
录用后须在江山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档案局(史志办) |
财务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962105 |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 |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1 |
3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男 |
不限 |
0570-4119109 |
本科:法律、法学类;研究生:一级学科:法学 |
1、要求国民教育序列;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2 |
3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119109 |
本科:法律、法学类;研究生:一级学科:法学 |
1、要求国民教育序列;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0570-4075913 |
专业不限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 |
办公室文秘 |
1 |
本科 |
不限 |
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961618 |
专业不限 |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经济与信息化局 |
工业经济管理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022968 |
工业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工业设计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民政局 |
派驻纪检干部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0570-4022553 |
专业不限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民政局 |
工作人员1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051516 |
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民政局 |
工作人员2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051516 |
社会工作、社会学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民政局 |
工作人员3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见公告 |
0570-4051516 |
专业不限 |
1、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2、面向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并持有浙江省各级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具体见残疾人招录报名网站);4、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财政局 |
财政管理1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033153 |
本科:新闻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秘书教育;研究生:二级学科:新闻学、汉语言文字学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财政局 |
财政管理2 |
1 |
本科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0570-4033153 |
本科:财政学、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税务、税收学、金融学;研究生:二级学科:财政学、财政学(含税收学)、会计学、金融学 |
录用后须在江山市服务满5年 |
基层类 |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