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公告(二)
2011-07-05 10:24: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录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2;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实施,体检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招录机关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取的依据。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学员)的或本人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确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均将在招录专栏(www.zjhrss.gov.cn/col/col1601)公布。

八、公示、录取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汇总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分别在招录专栏(www.zjhrss.gov.cn/col/col1601)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由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通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7月6日—7月11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7月1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令第4号和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在招录专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七)被录取人员报到后,与省司法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校期间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并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补助。被录取的人员户口、档案应转至培养学校。

(八)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九)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招录单位并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十)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的,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十一)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录专栏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 、0571-88256748(省监狱管理局)、0571-86836366(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附件: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人民警察学员计划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计划汇总表
招录单位名称 招录职位名称 招录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培养专业 学制 备注 咨询电话
浙江省第一监狱(衢州衢江) 人民警察 2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0-3836029
浙江省第二监狱(杭州余杭区) 人民警察1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1-86244390
浙江省第二监狱(杭州余杭区) 人民警察2 1 不限 高中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退伍士兵,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第四监狱(杭州余杭区) 人民警察1 1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1-86249842
浙江省第四监狱(杭州余杭区) 人民警察2 1 不限 高中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退伍士兵,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下沙) 人民警察1 13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1-86933776
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下沙) 人民警察2 6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下沙) 人民警察3 1 不限 高中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退伍士兵,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乔司监狱(杭州下沙) 人民警察4 5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衢州衢江) 人民警察1 9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0-2926512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衢州衢江) 人民警察2 4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衢州衢江) 人民警察3 2 不限 高中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退伍士兵,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衢州龙游) 人民警察1 18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刑事执行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05707166701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衢州龙游) 人民警察2 4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 两年 面向浙江生源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衢州龙游) 人民警察3 2
Tags: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公告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山西省2011年面向国有企业正式职..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