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遵义市2018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栏目下《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等情况,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4月初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9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由市级招录单位和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授权县级招录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一项或数项不合格的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3月16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改报,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报考职位信息修改。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进行信息修改。
3.2018年3月16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3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2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信息表,供招录过程中各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11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商改报单位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报考职位信息修改。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18:00。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详细信息表”外(详细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打印网页或截屏打印),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8年3月20日18:00前到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遵义市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02室)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县所辖单位以及民族乡人民政府中除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报考人员民族信息以身份证上记载为准。
2.加分审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报信息准确且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一致的,直接确定为拟加分对象予以公示;填报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不一致的,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申请及相关证件,经审核符合的确定为拟加分对象予以公示,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4.现场加分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考点设在遵义市城区相关学校,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下,由市级招录单位和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授权县级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2018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上述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或在报考中不填写工作单位的,视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复审合格与否意见。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未参加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遵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招录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面试考场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遵义市11个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能测评工作,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体能测评技术支持。体能测评考点设在遵义市中心城区。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考生年龄分段以2018年3月12日考生年龄为准。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离开体能测评场地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和名次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人民警察职位还须体能测评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
面试结束后(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的任何环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考生可登录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根据相关通知公告查询总成绩和名次。
八、乡镇及派出机构职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录的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职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职位选择工作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