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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有关用人单位申请,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32名)
1、县农合局派驻乡镇工作人员10名(医学、医药类专业);
2、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3名(医疗、计算机网络管理、财会专业各1名);
3、县农保局工作人员5名(计算机专业2名、财务专业1名、社会保障专业1名、文秘专业1名);
4、县财政局工作人员6名(财会专业2名,财政学、计算机、金融、建筑专业各1名)。
5、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工民建专业1名、机械专业1名);
6、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工作人员6名(计算机专业1名、土地管理专业1名、规划测绘专业1名、水利专业1名、工程系列专业2名)。
四、招聘公告发布
2011年8月19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五、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2、县农合局、农保局、医保中心各职位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各职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县财政局、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职位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县农合局、农保局、医保中心、县财政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均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我县财政供给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计生、综治问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部分岗位专业要求
1、报考农合局派驻乡镇工作人员职位的,须为医学、医药类专业,不包括护理专业。
2、报考医保中心医疗专业人员职位的,须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并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报考医保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职位的,须有网络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考农保局计算机专业人员职位的,须有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报考农保局文秘职位的,须为中文、新闻、法律专业。
4、报考财政局财会专业人员职位的,须有会计证书。
六、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县计生服务站三楼——宝塔路92号)
咨询电话:0558—7664516
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者须缴纳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因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相同专业的可以改报,不同专业的该岗位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