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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递补体检复检人员名单 |
姓名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职位排名 |
李 游 |
治安学一(男) |
11021001 |
1102510900107 |
8 |
袁琢为 |
治安学三(男) |
11031007 |
1103510901519 |
6 |
张 勇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男) |
11031010 |
1103510902023 |
8 |
复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早上9时。
集合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办公楼前(春华路363号)。
有关注意事项
1、请进入复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点名。未按要求参加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录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复检项目为考生体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在参加复检过程中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有无关人员陪同和跟随。违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4、请考生近日注意生活规律和饮食,保持身体健康。其中需抽饿血的考生需空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2442969、2441824、249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