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员考试省级导航

国家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公务员考试1000套word版真题打包下载 公务员考试行测电子教材

行测考试大纲必考点、题库高频试题汇总-压中真题已成为一种习惯

系列重要讲话 “十四五”规划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 十八大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毛泽东思想 宪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继承法 物权法 人文常识 科技常识 常识判断 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 历史常识 逻辑判断 片段阅读 数学运算 图形推理 病句判断 选词填空 主旨概括 资料分析 时事政治

2012年河南公安机关紧缺职位公务员考试 报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2012-06-04 22:09: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报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1982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省辖市公安机关专业要求为法医的职位和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的,可为1977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者专业要求为飞行、安检排爆等职位的,可为1972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2年河南公安机关紧缺职位公务..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