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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按照《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说明》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审查时间
7月5日上午9:00—11:00
2、审查地点
莱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客房部(乘1路、20路、101路、K19路公交车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站下车)
3、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非莱芜户口的毕业生提供莱芜生源相关证明(“211”高校和“985”高校毕业生除外)、笔试准考证原件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党员证明,往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
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盖章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往届毕业生(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人员除外)由其人事档案所在的县级以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大学毕业后人事档案未转移或未落实管理单位的,由原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