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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八、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市级公安局录用的,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县区公安局录用的,经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拟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民警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十、其他
本次考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 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青岛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用人部门,咨询电话:
青岛市公安局0532-66570193、66570235
3.政策咨询电话:12333热线
4.系统故障咨询电话:15588683585
5.监督电话:15698110179
附件:1.2015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
2015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 |
招考单位 名称 |
招考单位代码 |
招考职位名称 |
招考职位代码 |
招考职位 类别 |
职位 描述 |
录用 计划 |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考 对象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
考生报名 咨询电话 |
备注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青 岛 市 公 安 局 |
青岛市公安局 |
020301 |
食品安全侦查职位 |
020301001 |
A类职位 |
从事食品犯罪侦查工作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0532-66570193 0532-66570235 |
|
020301 |
药品安全侦查职位 |
020301002 |
A类职位 |
从事药品犯罪侦查工作 |
1 |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制药、应用药学、制药工程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
020301 |
环境侦查职位 |
020301003 |
A类职位 |
从事环境犯罪侦查工作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
平度市公安局 |
020302 |
经济犯罪侦查职位 |
020302004 |
A类职位 |
从事经济犯罪领域的案件侦破工作 |
1 |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税收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
020302 |
乡镇派出所 治安职位 |
020302005 |
A类职位 |
从事辖区治安管理工作 |
3 |
大学本科专业: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大学专科专业:治安管理、特警、公共安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专业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仅限公安院校毕业生报考 |
020302 |
乡镇派出所 社区职位 |
020302006 |
A类职位 |
从事辖区社区管理工作 |
3 |
大学本科专业: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大学专科专业:治安管理、特警、公共安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专业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莱西市公安局 |
020303 |
乡镇派出所 治安职位 |
020303007 |
A类职位 |
从事辖区治安管理工作 |
3 |
大学本科专业: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大学专科专业:治安管理、特警、公共安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专业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详见公告 |
仅限公安院校毕业生报考 |
2.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5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政策解答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及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系统招考公告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或未满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规定期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3、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如何报考?
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可以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
“5年”的起点时间为:通过考试录用成为公务员的,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多次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以最后一次报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自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之日起计算。按照上述起点时间,截至2015年5月5日,足年足月累计满5年的可以报考。
4、报考公务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有的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际服务期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如何处理?
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但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报考。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期间是否计入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在考察时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的,其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9、2015年聘用合同或协议到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能否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在2015年到期的,可以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查。
11.“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考公告》和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12.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
13.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机关单位,则不能报考。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学员在校培养期间不能报考。
1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职位中的“公安专业职位”的招考人员范围是哪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公安专业职位”的招考人员范围主要为:公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