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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期)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为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等6个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酒泉市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一期)》。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工作年限满5年(2010年6月8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须满1年(2014年6月8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市水务局下属单位部分选调职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对象范围、职位数量、资格条件、选调程序等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公务员管理科813室(富康路26号),联系人:张洪亮,张宁。联系电话:2615419。
3、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加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编制、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缴纳考务费150元。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职位和报名条件,由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5,个别达不到此比例的选调职位,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为1:3,凡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印制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根据报考职位的不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计算机网络维护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有放弃面试资格者,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市人社局依据报考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各选调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座谈了解的方式进行,注重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根据各选调部门上报的拟选调对象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经市人社局会议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人事调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或转任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邀请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2616598
附件:酒泉市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一期)和报名表
| 酒泉市2015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第一期) |
| 选调单位 |
部门或 科室 |
机构性质 |
职位名称 |
职位 代码 |
数量 |
职位简介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身份要求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条件 |
| 总 计 |
10 |
—— |
|
| 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综合科 |
公务员管理单位 |
科员 |
01 |
1 |
文字材料写作 |
具有公务员身份 |
35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工作年限满两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
笔试测试文字材料写作 |
| 市社保局 |
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科员 |
02 |
1 |
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 |
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
35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大类) |
工作年限满两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维护能力 |
笔试测试计算机水平 |
| 市就业局 |
就业服务科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科员 |
03 |
1 |
文字材料写作 |
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
35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工作年限满两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
笔试测试文字材料写作 |
| 市农机局 |
市农机监理所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科员 |
04 |
1 |
文字材料写作 |
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
35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
笔试测试文字材料写作 |
| 市农牧局 |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管理人员岗位 |
05 |
1 |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具有公务员、参公或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 |
40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农业技术类、植物生产类、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专业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具有县市区农牧系统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历3年以上 |
笔试测试综合知识 |
| 酒泉市水务局 |
北大河水库河道管理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06 |
1 |
河道水库运行管理 |
具有公务员、参公或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 |
40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及相关专业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笔试测试综合知识 |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07 |
1 |
电器自动化控制管理 |
具有公务员、参公或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 |
40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水利水电设备类、机电设备类和自动化类专业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具有水利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笔试测试综合知识 |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管理人员岗位 |
08 |
1 |
财务管理 |
具有公务员、参公或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 |
40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 |
笔试测试综合知识 |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管理人员岗位 |
09 |
2 |
综合管理 |
具有公务员、参公或全额拨款事业干部身份 |
35周岁以下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工作年限满五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一年)副科级以下职务 |
笔试测试综合知识 |
| 酒泉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
| 拟报考选调岗位: |
|
职位代码: |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二寸)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 现工作单位岗位及职务(职称)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个 人 身 份 |
|
录用(分配)时间及审批机关 |
|
| 公务员(参公)登记时间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时间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固话、手机) |
|
| 近三年考核结果 |
2012年度 |
|
2013年度 |
|
2014年度 |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学历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在职学历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职(执)业资格 |
|
取得时间 |
|
其他资格证 |
|
取得时间 |
|
| 学习及工作简历 |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在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学习及工作简历”,从上大专、大学开始填写; 2.“身份”栏填写: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填是否同意报考并盖章: 4.“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意见”由编制部门注明是否在编、属于何种编制性质; 5.“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填写是否同意报考,同时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及是否在编在岗并盖章”。 |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