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23人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2012年度各专业人员需求计划(二) |
科室/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资格要求 |
内科 |
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3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儿科 |
儿科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内镜室 |
消化或呼吸内科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外科 |
胸外科骨科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2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药剂科 |
药学或临床药学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备药学专业初级资格,有1年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医学检验科 |
检验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4 |
具备检验专业初级资格,有1年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病理科 |
病理诊断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肺研所 |
生物医学或免疫学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
影像检查科 |
CTX光诊断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2 |
具备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有1年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影像检查科 |
超声诊断 |
研究生以上 |
硕士以上 |
1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副高以上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临床护理 |
护理 |
本科 |
学士 |
5 |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有1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有结核专科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院感或结防分所 |
预防医学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1 |
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1年以上结防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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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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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法》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同时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即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口或博士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薪酬及相关待遇
依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享受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招聘时间、报名要求
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
报名地址: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
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个人简历(贴相片)、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英语四、六级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进行报名。
邮编:510095,联系电话:020-83586363
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
3、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4、考试范围及计算方法:笔试采用百分制,按招聘岗位1:3进行开考,有高级职称要求的岗位或学科带头人及个别紧缺专业(如神经内科、儿科、病理诊断、超声诊断)可不受此条件限制,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2确定面试人员。如已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内容为:1是面试考生先作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2是由本专业专家评委在备选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至3题进行提问,考生作答。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20%比重,面试成绩占80%比重。护理专业岗位加考技能操作。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在20个工作日内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经院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咨询电话:83595977-2331,举报或者投诉电话:83586363。
录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等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胸科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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