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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5家单位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2012年12月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瓯海区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职业资格条件等。
3、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性别以及选调范围。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
1、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报考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楼)。
3、报名办法: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下载《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任职文件、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91考试网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核对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相应的考试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2月26日上午9:00。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12月26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 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
(四)面试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设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o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点击下载>>>
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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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代码 |
职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选调计划数 |
选调条件 |
备注 |
咨询电话 |
专业 |
学历 |
范围 |
出生年月 |
性别 |
其他条件 |
1 |
G01 |
G0101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1 |
法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浙江省 |
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具有助理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或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
|
0577-55888889 |
2 |
G01 |
G0102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1 |
法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浙江省 |
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女 |
具有助理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或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
|
3 |
G02 |
G0201 |
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1 |
法律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
温州市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
选调后安排至瓯海区质监稽查大队工作 |
0577-88590789 |
4 |
G03 |
G0301 |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 |
1 |
法律 |
大专及以上 |
温州市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
|
0577-86263789 |
5 |
G03 |
G0302 |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 |
1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温州市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
|
6 |
G04 |
G0401 |
温州市瓯海区城管与执法局 |
1 |
专业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温州市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
|
0577-88581789 |
7 |
G05 |
G0501 |
温州市瓯海区城管与执法大队 |
3 |
专业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温州市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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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法律”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行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经济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监狱学、劳动改造学、商法、民商法、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诉讼法学、刑法、刑事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军事法学、法律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法律教育、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律师方向)、国际经济法学、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律师、法学(海商法)、法学(卫生法学方向)、理论法学、法学(民商法方向)等;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