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
信息修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不包括修改姓名及身份证号);
更改报考职位——在“未审查”时可浏览报名情况进行改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时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如需进行信息修改,可在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如为“未审”或“资格审核未过”,方可使用“网上报名”菜单中的“信息维护”功能进行本人信息修改。
⑦打印表格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网上报名”菜单中的“打印表格”功能,打印《2016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友情提示:为防止不慎丢失,考生可适当多打印几份。
⑧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如查询本人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则通过“网上报名”菜单中的“网上缴费”功能进行考务费的缴纳。
缴费后,请报考人员首先查询本人银行卡是否已扣款,如已扣款请及时查询本人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注意:因同时支付的考生较多,系统压力较大,可能会导致部分考生缴费状态不能及时返回。如遇此情况,考生可在缴费日期截止前,查询本人缴费状态。如仍为“未缴费”,请拨打系统故障咨询电话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⑨查询报名序号
报考人员如忘记本人报名序号,可通过点击青岛市人事考试网“2016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查询修改缴费入口”,进入“考生登录”页面后点击“查询”按钮,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找回报名序号”按钮后,输入考生登录时注册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⑩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后,通过“网上报名”菜单中的“打印表格”功能打印准考证,同时也可打印《2016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2)关于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②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学习工作简历”等字数较多的内容用记事本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粘贴到表中即可。
③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处理。
④因360、傲游等浏览器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可将弹出框口拦截,推荐报考人员使用IE6.0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审查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四、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2016年3月27日16:00前,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在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但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5.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公告》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招考公告》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五、关于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1. 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 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4.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只有两类报名信息经报考的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别是姓名中的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应由本人现场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报名信息更改申请》。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错别字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对同意更改报名信息的,招录机关应于同意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出具书面信函(附相关材料),由考试机构负责修改报名信息库中的相关数据。逾期不办理报考人员信息更改手续。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一经招录机关资格审查通过,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六、关于报名资格审查
1. 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将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名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6︰00。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七、关于笔试考务费用
1. 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 什么是职位改报?
确认缴费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或者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录用计划的情况,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上予以公布。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组织考生改报相关职位。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次改报。请有关考生在确认缴费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不愿改报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八、关于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招考职位使用哪类申论试卷,招考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标注。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专业科目考试是如何设置的?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其他职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方式,在招考职位表中会有明确注明。
4. 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其他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职位条件设定的计算比例,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5. 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16年5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查询面试公告。
6. 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或者基层艰苦边远的职位,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关于面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了解自己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如何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有关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哪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获得,含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证书),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