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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我州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和《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30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2日(8:30-17:30)。
审核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科教大楼一楼(凯里市环城东路8号)。
报考基层法检系统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自行确定并公告。
二、复审对象
(1)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所需材料
(一)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
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入围)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然后持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持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基层服务项目中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考生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学校(引导办<项目办>)初审意见栏”须加盖资格初审部门的印章。应届毕业的考生,《报名表》须加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县(市)“引导办”或“项目办”印章;201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未就业的,《报名表》须加盖原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已就业的,《报名表》须加盖现工作单位印章;
4、2013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入围考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须提供:
(1)以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等信息;非中共党员入围考生,须提供校级以上表彰(不含奖学金、竞赛型奖励、竞赛名次等),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
5、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和《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第7条、第8条所规定的内容。
6、按照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招考单位可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职位直接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现场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事宜
(一)我州2013年各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试将于2013年6月29日、30日2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试录用科 0855-8256229
州引导办:0855-8227792
州项目办:0855- 8268811
州教育局师资科(特岗教师管理办公室)
0855- 8503590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There is a black sheep in every flock. 羊多必有黑羊;人多必有败类。
Experience keeps no school; she teachs her pupils singly. 经验不由学校教,亲身实践才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