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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7贵州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274人)(八)
2017-03-01 17:09:5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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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管理等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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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单独面向社会发布)。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272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82名;区(市、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26名;乡(镇)机关计划招录64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7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市、区(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见附件2)机关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职(中专)毕业学历人员及技工院校毕业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贵阳市的有关规定。

6、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定向地的职位。

8、定向招录“五项目人员”的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7年8月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止2017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

9、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10、本省户籍是指截止2017年3月户籍登记仍在贵州省。本省生源是指原为贵州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本县户籍或生源参照本省户籍和本省生源的规定执行。

11、优秀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4年度及以前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3)由所在乡党委推荐,经县级组织部门同意。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4年报考公务员,2015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4年)。

3、截止2017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7年3月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报名确认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3月底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8:00。

1、资格初审在贵阳市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区(市、县)直属单位(机构)、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3月1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报名期间3月10日16:00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3月1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3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8:00。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详细信息表》外(详细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农村贫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7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7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2017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

Tags:云南公务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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