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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报考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 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 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
1.推荐、审查、报名和缴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于2017年3月13日—3月15日上班时间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纳考试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 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2、3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 报考行政执法类(县级公安、森林公安、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3.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7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含“职位1”和“职位2”),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县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见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
八、体能(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市、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个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pide;4+面试成绩&pide;2
全县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被考察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乡两级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要求在本县服务期满5年,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进入体能(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布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