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绍兴上虞(三)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区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9名,其中:区级机关招考68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1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一览表》。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报考: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全国户籍不限;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绍兴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5.报考区级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报考乡镇(街道)机关招考职位的,除“城镇规划”职位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外,其他职位学历均要求专科以上。 6.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职位2”的职位,采用组织推荐和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网上报名前,须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 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于3月11日到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区行政中心一号楼1217室)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区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二)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区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法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评的,不再递补。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三)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及其他职位,均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三)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 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全绍兴市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考官按照属地回避的原则,通过三次抽签决定考官名单、执考地点及面试小组。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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