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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台州路桥(二)
2017-03-04 16:09:0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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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应届毕业生;

(4)非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我区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选聘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两项计划”且“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选聘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计划。

3.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我区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中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3.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报考法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法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招考,采取组织推荐、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缴费的方式:

1.推荐、审查、报名和缴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推荐书、征求意见表、任职证明、相关会议记录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于2017年3月13日到路桥区委组织部(路桥区政府行政大楼828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由镇街道组织办统一组织),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纳考试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1、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2、3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 报考行政执法类(县级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3.报考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街道)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含“职位1”和“职位2”),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区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路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见路桥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

八、体能(技能)测评

体能测

Tags:浙江公务员 招考公告 考试大纲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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