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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体检须知
一、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由招录机关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留待体检当天到医院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录机关提出。
三、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招录单位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须于当天7︰30至8︰00期间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