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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2013年青海省政法编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91考试网研究与辅导专家
2013年9月1日,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发布。此次招录职位较多,政策有调整,需要考生仔细阅读,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慎重报考。为更好地指导和帮助考生顺利报考,^91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在阅读公告时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一、招录情况分析
1.招录人员数量众多
此次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考试面向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数众多,共1249名,这对于具有青海户籍的、立志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广大考生来说可谓一次难得的福音。招录总人数中包含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315名。
2.招录对象面向基层
此次新增政法专项编制考试所有考录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以及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见本次考试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必须同时具备青海省户籍,二者缺一不可。
3.招录条件审查严格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还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4.部分人员享受优惠
本次考试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此次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二、报名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3日至7日,报名调剂时间为2013年9月9日8:00-12:00,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 21日至22日。考生需严格遵守报名及调剂时间安排,切勿因为延误时间而错失考试机会。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需于2013年9月9日至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退役士兵于同样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省直招录机关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还需向报考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三、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内容
此次考试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答题要求
报考西宁市、海东市、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懂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第二问必须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不计分,按未达到职位要求处理,取消其考录资格。
3.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前,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有关要求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懂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或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91考试网专家建议考生在仔细研读公告本身的基础上,有目的有方向地进行报考,通晓考试相关信息,精心走好成“公”的每一步。
Easy and success are fellows. 从容与成功是伙伴。
A small leak will sink a great ship. 小漏能沉大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