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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山东省公务员网行测公司法知识精选-破产案件的管辖
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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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即: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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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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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层法院——县级工商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
2) 中级法院——地级以上工商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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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F4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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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境破产
F5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F6&nb来源:91exam .orgsp;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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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oday is worth two tomorrow. 一个今天抵得上两个明天.
Working without a plan is sailing without a compass. 工作无计划等于航海无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