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物及物权物权法上讲的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物权法》.. ">
行测考点: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物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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