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行政复议的管辖1. 由人民政府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对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即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 ">
山东公务员网行测法律讲堂-行政复议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