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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
【给定资料五】
1.为净化合肥旅游市场,为上海世博会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召开期间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旅游环境,合肥市旅游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此次“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为期10个月,重点治理“海南”游、“杭州、乌镇”游和“昆明”游、“大连”游、“香港、澳门”游等“零负团费”现象较为严重的旅游线路。
此次“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开展的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实施合肥市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希望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促进合肥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诚实守信经营,理智明白消费。
2.“零负团费”游香港引起的负面效应,已在香港旅游界和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并给香港的旅游形象带来冲击。12月21日,港深旅游部门联合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优质诚信香港游”活动。并签订一系列协议联合遏制香港游“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
【给定资料六】
据广东吴先生反映,他在看到某旅行社“华东五市六天双飞”仅要799元的广告后,非常心动,报名后却发现,该价格并未包含机场建设税等费用,还要客人掏水乡周庄、灵山大佛等所谓“必游自费”项目的钱,各项费用加起来起码要1299元,比广告上的报价多出500多元。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介绍,“华东五市六天双飞”的成本团队价最少也要1300元,因此,就算是1299元,也算是“零负团费”。
【给定资料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广东省日前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叫停“零团费”旅游项目。
《办法》对旅行团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旅游价格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旅游价格予以公开明示,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服务中的交通、游览参观点门票、代办证照等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应当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办法》要求,如果遇到非统一办理的旅游服务及项目,旅行社应当以旅游者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而旅游中需增加服务或遇特殊原因需变更行程和旅游价格的,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必须兑现明码标价公示和旅游合同中的各项旅游价格和服务承诺。
《办法》同时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使用虚假、模糊、使人误解的价格标识和标价内容误导旅游者,同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昨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旅行社,发现仍有小旅行社在推出“零团费”项目。
据广东省旅游质监所的有关专家介绍,广州目前的“零团费”情况还是比较少见,但是也不排除有个别旅行社的不法行为。有些小规模的旅行社,由于客流量不足,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只能通过“零团费”、低价来招揽顾客,但是旅行社要持续下去,就要有盈利,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就会把游客送到购物点购物,收取回扣,或者强行收取小费,往往这样一趟下来,游客付出的成本,比报正规团还要贵。
三、作答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用简洁的文字揭示“零团费”旅游的实质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不超过150字)(18分)
(二)阅读【给定资料三】,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从三个方面分别用一句话归纳“零团费”旅游中设置的陷阱。(9分)
(三)在【给定资料四】中,老陈认为: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要求:有理有据,逻辑严谨,分析恰当,不超过400字。(23分)
(四)根据【给定资料三】中B市旅游局通报的事件和当前旅游业的相关情况,为积极响应B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请以B市某旅行社的名义向全市旅行社发出一份“倡议书”。(50分)
写作注意事项:
1.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主旨明确,针对性强;
3.思路清晰,内容贴切;
4.语言准确顺畅,书写工整,注意格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用简洁的文字揭示“零团费”旅游的实质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不超过150字)(18分)
答 案
“零团费”旅游的实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主要危害:
1.游客被频繁地带去购物,旅行品质大打折扣,消费者利益受损。
2.供应商需付出相当的经营成本给地接社和导游,易陷入低价经营循环,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
3.导游陷入高压力带团的境地,服务意识全无。
4.“零团费”的不正当竞争方式,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秩序。
(二)阅读【给定资料三】,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从三个方面分别用一句话归纳“零团费”旅游中设置的陷阱。(9分)
答案
第一,游客被频繁带进商店,购物时间远远超过观赏景点的时间,使旅游变成了购物。
第二,鉴于游客对景点的不熟悉,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以减少开支。
第三,旅行社“私吞”游客的部分旅游餐费。
(三)在【给定资料四】中,老陈认为: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要求:有理有据,逻辑严谨,分析恰当,不超过400字。(23分)
答案
零负团费旅游是导游欺客、宰客的根源。由于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导游要先垫付不够的团费,无形中就把财政压力都转嫁到导游身上,使导游的最大压力不是如何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而是如何减少整个团队的成本,收回自己垫付的费用,所以除了拼命带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外,他们别无选择。零负团费旅游,从一开始就把游客和导游逼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关系上,必然会出现导游欺骗、诱导、迷惑游客消费、‘加点’等不良现象,不采取这些措施,导游的经济收入将难以保障。
零负团费旅游除了让导游陷入欺客、宰客的恶性循环外,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正常发展,不只是海南,只要是廉价游,其本质和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取消零团费旅游,保证导游的基本权利,使旅游市场回归正常,比如日本旅游的发展模式就值得借鉴。要注重保护导游的利益,只有导游利益得到了保证,游客和整个旅游业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护。
(四)根据【给定资料三】中B市旅游局通报的事件和当前旅游业的相关情况,为积极响应B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请以B市某旅行社的名义向全市旅行社发出一份“倡议书”。(50分)
写作注意事项:
1.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主旨明确,针对性强;
3.思路清晰,内容贴切;
4.语言准确顺畅,书写工整,注意格式。
参考例文
关于整治市内“零团费”现象的倡议书
各位旅行社的同仁们: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依托有利的内外部综合环境条件,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呈现出旅行社数量日益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收益不断增加的繁荣景象。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些旅游企业加入旅游市场后,为争取更多的旅游资源,不惜以“零团费”的所谓“优惠”形式展开恶性竞争。在“优惠”的背后往往潜藏的是“低质”的旅游产品,既损害了游客的正当利益,也破坏了行业的形象,造成了一些游客对旅游行业的负面评价,这势必对我们全行业的发展前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影响各旅游社的经济收益。为保护我们旅游行业的美誉,避免因一些违规企业败坏全行业的信誉,请各旅行社的同仁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零团费”的违规操作手段。为此,我们倡议:
(一)各旅行社应严格遵守行政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在经济领域内展开正当的竞争,拒绝使用损害游客利益的恶性竞争手段。
(二)各旅行社应联合起来成立旅游行业协会,主动配合政府部门规范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自律活动,清除行业中的违规企业,维护全行业的信誉。
(三)各旅行社应发布真实有效的宣传广告,旅游广告用语及经营项目名称不含虚假成分,不使用不实之词诱导消费者,同时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实行旅游价格“透明制”,保证做到计划外自费项目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杜绝强迫交易。
(四)各旅行社应积极倡导有益于旅游者身心健康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旅游消费活动,提供健康的旅游产品,帮助旅游者依法理性维权,树立健康、文明、成熟的理性消费观念。
(五)各大旅行社应与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合作,主动拒绝“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的经营,并按时、足额地与供应商结清接待费用,决不拖欠团款或者变相地拒付、少付团款。各旅行社之间更应加强沟通,重约守法,维护组、接团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六)各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将导游、领队人员纳入合同制管理;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相应资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广大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旅游行业的全体同仁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展示我市旅游业应有的诚信形象,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旅游市场。
B市某旅行社
2010年×月×日
2010年5月30日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尘埃落定。本次申论(B卷)考试的主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以“零团费”旅游现象切入。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旅游业领域内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旅游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零团费”旅游现象应运而生。“零团费”制度是国内旅游产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降低了旅游产品的质量,阻碍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2010年5月11日已经颁布了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正式进入二次修改程序,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又一次进入了政府与公众的视野,这也就提醒考生备考之际一定要认真分析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从“材料解读”与“问题理解”两个层面对该次申论考试进行深度解析。
一、材料解读
1、主题紧扣热点,关注民生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市场内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一种“利用低于成本的旅行费来引诱游客报团,强制购物、索要服务费、参加收费旅游项目的‘零团费’服务模式”应运而生。随着“零团费”旅游现象的日益增多,对于“零团费”旅游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它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还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国家颁布各类相关保护法及条例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次申论考试的主题正是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