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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国家建设部某官员引用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的观点指出“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他因此主张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并认为小商小贩也是城市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城市对他们的态度应该更加宽容,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
三、作答要求
1.根据材料提供主要信息,要求概括准确、全面、叙述简明、清楚,字数控制在250字以内。(20分)
2.请就画线部分所提出的矛盾,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可行,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20分)
3.上述材料涉及到我们过去城市摊贩管理中的一些错误做法,请分析其主要原因。要求条理清晰,分析合理,字数控制在300字内。(20分)
4.根据材料信息,请以“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分析细致,论述翔实,对策合理,文字控制在800~1200字。(40分)
【参考答案】
第一题,1.根据材料提供主要信息,要求概括准确、全面、叙述简明、清楚,字数控制在250字以内。(20分)
参考答案:小商贩应该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但长期以为来,因为马路摊贩涉及交通、质量、卫生甚至不公平等问题,我国城管部门对小摊贩普遍采取查抄没收的严厉措施,这不但没有解决城市小摊贩问题,反而影响了政府形象。事实上,在世界很多国家如韩国、法国、泰国都没有采用彻底消除城市小摊贩的措施。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部分城市如上海、杭州、乌鲁木齐、南京等开始部分解禁街头摊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社会普遍欢迎。
2.请就画线部分所提出的矛盾,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可行,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20分)
参考答案:该问题表面看是矛盾,其实不然。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 允许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在该社区附近设立小摊贩。
第二, 政府应对小摊贩实施严格的许可证制度。
第三, 政府应从卫生、环境、安全出发制定体系完备的管理制度。
第四, 政府应实行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制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小摊贩,即行取缔。
第五, 统一摊贩设施、统一摊贩着装,以便民为最终目的,将小摊贩建设成为该社区的一大特色。
3.上述材料涉及到我们过去城市摊贩管理中的一些错误做法,请分析其主要原因。要求条理清晰,分析合理,字数控制在300字内。(20分)
参考答案:我国部分城市摊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一是有些城市实行彻底取缔小摊贩的措施;二是一些城市在放开小摊贩管理后,政府管理不能跟进。
第一, 政府过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没有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考虑城市小摊贩问题,缺乏设身处地为弱势群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理念,造成对个体利益的“合法侵权”。
第二, 法律制度不健全。物权法刚刚出台,与物权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未到位,导致执法者无法可依、滥用行政职权。
第三, 部分城市对小摊贩放开管理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小摊贩完全“自由”,最终导致小摊贩不得人心,以失败告终。
第四, 没有因地制宜充分认清本城市的具体情况,没有从本城市的自身特点出发,进行摊贩管理。
4.根据材料信息,请以“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分析细致,论述翔实,对策合理,文字控制在800~1200字。(40分)
参考范文一:
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
北京市正处在筹备奥运的关键时期,提升城市形象,将北京建成宜居城市和首善之区成为北京市政府和市民的目标,如何加强管理解决城市摊贩问题成为了当务之急。
加强摊贩管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很多摊贩的工具简陋,且在经营过程中容易造成周围环境脏乱差,影响关于城市形象的市容和环境,市民对此意见颇大。此外摊贩基本是流动性质,很多摊贩跟城管玩捉迷藏,客观上加大了城市管理部门执法的难度。
第二、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方式简单。很多城市都采取对摊贩一律封杀的办法,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采取对摊贩野蛮执法,没收摊贩的生产工具和商品等。
第三、流动摊贩的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健全。很少有城市将小摊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只一味采取打压的办法,但却收效甚微。
解决城市摊贩管理,我们可以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第一、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城市摊贩采取人性管理。根据我国现在国情,流动摊贩的存在虽然给城市市容以及百姓的生活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但是摊贩基本上却都是困难群众,他们就是靠摆摊挣钱养活自己和家人。摊子关系着他们的生存权。因此政府部门在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时候,应更人性一点,亲和一点,而不能采取一罚了事的办法。如再三说服教育仍无效,再行必要的执法,前提是手段要人性温和一点。
第二、明确城管职能、健全法律法规。目前城管执法的直接依据是《行政执法法》,但是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却遇到处罚的法律难题。因为城管执法罚没摊贩生产工具和商品恰恰是物权法所保护的合法私人财产问题。因此完善法律,在法律明确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就显得尤为必要。
第三、建立和完善摊贩长效管理机制。现在摊贩的管理依然是游击战式,效率低下且容易产生摊贩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故应该建立和完善摊贩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对摊贩的统一管理,如通过登记、发给许可证等方式让其准入,分时分区设立摊点,实行对摊贩的集中管理等。
第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通过学习国内和国外城市在这方面的成熟先进做法,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方式。
北京市加强城市摊贩管理对于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推动北京城市的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范文二:
合法未必合理,合理未必合法
——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
“禁摊”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在城市化进程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其实从我国小摊贩的历史看,从遥远的古代开始,小摊贩提供的服务就已经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也为市民生活提供了方便,降低了市民的生活成本。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中的小摊贩常常也为我们带来脏、乱、差的城市环境。而在我们北京市区,为了市容整洁,我们的城市的管理者制定了“禁摊”政策。而对于目前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问题,似乎城管、市民和小摊贩都“有话要说”。
站在城管和部分支持“禁摊”市民的角度看,在“禁摊”时理直气壮,雷厉风行的“严厉打击”,实际上应该是城管的“合法”行为,应该一概支持。诚然,法律赋予了城管有“严厉禁摊”的“权力”,同时也指定了城管有维护好市容市貌的“义务”。从这个角度看,似乎一切无可厚非。但*老师不禁要问:“合法的行为一定合理吗?”问题的关键是,法律赋予了城市管理者“整治城市环境”的权力,可以说去“做”“整治城市环境”这个事情是完全对的,因为其是“合法的”。但如何去“整治城市环境”,其中的“整治方式”就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在做一件“合法的”的事情时不考虑其行为方式“合理性”,那么执法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站在小摊贩和部分不支持“禁摊”市民的角度,“不禁摊”似乎才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诚然,从哲学的角度看,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合理性。马路摊点之所以能在城管的严打之下存在了这么多年,一方面是因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经营马路摊点为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者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也是城市低收入者的主要生活来源。在供需双方之间强大的力量之下,“禁摊”的“不合理性”似乎“表露无遗”。但*老师还要问:“合理的行为一定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马路摊点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占道经营,妨碍交通;产品质量不过关导致消费者权益被侵犯、污染环境及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都是法律“不可容忍”的行为。如果在做一件“合理的”的事情时不考虑其行为方式“合法性”,那么必然是无法“实施”和“被广泛接受”的。
那么在我们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既“合法”又“合理”呢?笔者认为,首先,我们的政府可以考虑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对部分小巷摊区进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就近引导零散。其次,引导流动摊点进入合法摆摊区域进行合法经营。再次,为了避免影响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在市区部分路段划出特定区域后,要经过周边市民同意后,方可设置一些便民类摊点。最后,我们还可以另外向小摊贩免费发放经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使其纳入到工商和规划部门的管制范围,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政府有关部门只要对“摊贩”进行合理的引导和规范,相信一定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申论范文三:
治理要“疏”“堵”结合
——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摊贩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一道难题。城市小摊贩的“违章摆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摆卖产品质量不易把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有时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此,我们的城管部门进行了不遗余力的“严打”,但此类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此类现象在“严打”下依然屡禁不止呢?*老师认为流动摊贩的形成,有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历史上,流动摊贩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其存在是有一定的传统继承性的。在文化上,有些马路摊点还带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如北京著名的秀水街。而从社会的角度看,失业者和低收入者的大量增加是从事流动摊贩工作的主体增加的原因之一。而从经济角度看,一方面广大市民日常生活需要流动摊贩,另一方面,经营马路摊点的资金与技术要求都很低,为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者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也是城市低收入者的主要生活来源。在供需双方之间强大的力量之下,形成了目前的“城市摊点经济”。
那么针对以上种种原因,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呢?*老师认为应该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既要治理处罚,也要教育引导,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实行区域分类管理。可以将市区划分为三类:“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允许区域”,对于长期形成的不太影响交通和居民休息的区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其经营。
第二,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对老年人及残疾人,应以教育宣传为主,原则上不做处罚;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摊贩,帮助其转换岗位,合法谋生。
第三,对于流动摊贩,要规范管理,要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如统一管理,供应水电,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等。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用于服务开支。
第四,摊贩出售商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检查范围。
第五,要改变处罚方式,明确处罚标准。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改变过去的简单的处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