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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铤而走险,加上电视购物很难形成网络购物那样统一的平台,管理方案的执行力度始终是鞭长莫及,在此前提下,我觉得电视购物其实应该退出历史舞台,其职能完全由网络购物来替代。因此,强烈有关部门直接加大对电视购物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而不能停留在简单的规范和完善上。
8. 打开网页、轻点鼠标、等待配送,网络购物以省时、便捷、高效等特点深得消费者青睐。“拨打屏幕上的电话轻松订购”,电视购物的流程则更为便捷。然而,在网络购物、电视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并没有直接面对商家的机会,交易大多是由快递公司作为中介来实现,加之商品无法“眼见为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据中消协网站资料显示,侵权方难以寻找、侵权证据难以掌握、侵权责任难以认定是目前受理网上投诉面临的三大困难。
中闻律师事务所的王珂律师认为,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商品信息仅由卖方单方面提供,买方无法在购买前检验。消费者可以选择货到付款,先验货、再结清款项,以保证主动权。但是,在退换货方面,由于作为侵权方大多没有实际经营地址,这加大了消费者求偿的难度。
对此,天津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通过以下渠道保护自身权益:首先,选择口碑好的购物渠道,并通过网友留言了解卖家信誉。其次,选择“货到付款”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系统,避免与卖家进行直接的钱款交易。第三,妥善保存订货单据以及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交易记录,并索要发票单据,以备投诉。此外,选择“货到付款”时,要做到先验货、后付款,若出现问题可拒绝付款。
9.如今网上消费已经深入百姓生活,大至家电、汽车,小到食品、文具等,轻点鼠标,在网络商城里就可一览无余。然而,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案件数量与日俱增。
浙江传媒学院制作系大三学生小王喜欢在网上买衣服,不久前她在网上看中了一件价值580元的外套,当即给店家汇了钱去,收到货后发现颜色和大小都不合适,可当小王提出退货时店家表示只能换货,同时换货产生的邮资还需要小王自付。
小王介绍,网上店家通常喜欢把货物的图片用软件做得十分漂亮,针对不同顾客的需求还会附上不同样式的说明,可是实际货物的分类却并没有说明上描述得那样明确。
在媒体工作的罗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诺基亚手机,这款手机在网上标价比市场便宜了近千元,货到后,罗小姐发现手机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根本不是网上介绍的全新手机,同时也没有发票和全国联保的单据,经追问,店主表明正因为是二手的所以才比市场价便宜,如果手机出了问题也只能到相隔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修理。
据了解,杭州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每个月都会接到不少类似的举报。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措施,给网购、电视购物的维权造成了许多困难,再加上很多卖家都是个体户,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网上商店特有的虚拟性,也使得工商局无法出面上门解决问题。
网购如同一把双刃剑,当消费者体验网购带来的便捷、实惠的同时,不得不面对维权困难的现实。记者了解到,如今有关网购的抱怨声日益高涨。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胡永海介绍,网络购物中的纠纷通常分为以下几种,如使用特效处理制造夸张的效果;货到付款,剥夺你的验货权;经营者没有明确的名称、地址;购物缺少凭证等。
除此之外,网络、电视购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盲点的情况,对于消费者维权也十分不利。据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程学林律师介绍,网购或者电视购物发生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我国在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体制还不完善,网购维权实际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由于网上商家是虚拟的,不需要像现实中的商家一样进行工商登记,所以法院很难受理诉讼主体不明的案件。
另外,购物证据不足。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或者与买家的交易记录外就没有其他购物凭证,而汇款单又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许多网上交易还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监管部门受理与查处造成困难,消费者的损失很可能追不回来。
再加上诉讼成本过高,网上购物的金额通常不大,有的甚至只有几元、几十元。为了这样一起纠纷花大量的财力和精力,许多消费者也感到得不偿失。
10.“把一根牙签夸成参天大树,把一只猴子夸成齐天大圣,把一间小屋夸成豪华别墅”。这是2010年春晚相声《超级大卖场》对一些电视购物虚假广告宣传的讽刺和揭露。
电视购物是舶来品,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我国,至今已有十余年。在国外,电视购物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主流渠道之一。在国内,消费者对这种居家购物方式的接受程度也在逐渐提高。
电视购物采用“产品展示+导购人员解说+模特现场示范”的方式,刺激消费者购物欲望。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往往是看中其购物快捷方便、价格低廉并受其极具煽动性的广告的诱惑。但由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缺失等原因,目前我国电视购物行业的发展呈无序状态,暴利和虚假广告宣传的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产品方面的虚假宣传,误导了众多消费者,并给不少消费者造成了健康及财产的损失,以致国家广电总局严令电视购物节目禁播这五类商品的广告。电视购物行业陷入严重的信誉危机。
此外,由于电视购物的交易双方存在地域距离,厂商诚信缺失,经营者与媒体互相推卸责任等原因,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面临退换货难、投诉举证难、调解处理难等问题。
与电视购物方便快捷的特点有异曲同工之处的网络购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我国迅速兴起并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客户信息泄露、假冒伪劣产品多、宣传与实际不符、利用“钓鱼”网站实施诈骗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比之电视购物有过之而无不及,使该行业同样陷入诚信危机。
规范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有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11. 消费者们怎样判断一个团购网站是否有诚信度呢?调查显示,媒体对该网站的正负面报道(37.8%)、该网站以往推出的团购质量(30.5%)和网友对该团购网站的评价(23.8%)成为消费者判断一个团购网站是否有诚信度的重要因素,这三个因素,归根结底还是归结到“口碑”上——只有平常服务做得好了,人们或者媒体口口相传,口碑自然就起来了。最近多个团购网站纷纷推出巨额广告战略,想通过广告的轰炸炸出自己的口碑可能会收获甚微——调查中数据显示,只有7.8%的受访者会根据看外界是否有该网站的广告而判定这个网站的诚信度。
由于法律方面相对团购网站发展的滞后,有关部门对其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团购用户普遍存在维权难的问题。52.8%的消费者遇到团购纠纷时想维权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此外竟然还有6.9%消费者会自认倒霉。只有三分之一左右(36.1%)的消费者会选择与团购网站沟通协商,而对本来应该是管理主体的工商部门的选择出乎意料的排在最后,只有4.1%。作为上帝的消费者在遭遇纠纷时的反应让我们不禁感叹消费者维权意识之低。
特此提醒消费者应该加强维权意识,假如遇到纠纷,消费者可以选择与团购网协商、投诉工商部门或在购团网上的投诉区进行投诉。作为中国领先的团购导航网站,购团网一直致力于义务帮助消费者解决团购中的投诉问题,自从设置投诉区以来,共收到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解决不了的疑难投诉1243条,其中的921条在购团网的协调下消费者与团购网站达成了解决,解决率达到74%。购团网既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做出了努力,也为团购能够持续为消费者喜爱作出了贡献。
12. “有利可图才有诈骗,诈骗的成本高、收益小时,针对电视购物的诈骗才会减少。”于国富表示,“广播电视管理行政主管机关应该有能力做到强化监管,并建议消费者协会可以考虑借鉴音著协的做法,代表消费者起诉侵权方。”
面对电视购物出现的诚信危机,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也表示担忧。他呼吁,应对电视购物节目和相关企业引入事先的资质审查,从源头控制广告和商品质量。另外,还应该引导规范电视购物产业的发展,例如加强立法、推动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等。
首先,国家应该针对电视购物等行业加快立法,严厉惩罚诈骗行为,堵住相关法律漏洞,增加犯罪成本。
其次,电视购物业应该有意识地自我规范,要有责任心的企业出面引导行业的发展方向,引入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把握住虚拟购物中支付这个关键点。
再次,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要有一些必要的警惕心和必要的消费习惯,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所打出的承诺。坚决要求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如遇问题可与卖家所属地的消协联系或与网站的消保联盟联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缺乏核心的推动力量与行业自我约束,电视购物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警告说,“如果行业整体不诚信的局面再得不到扭转,将变成另一个‘传销’!”
13.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大众和社会对媒体的依存度越来越高,作为受众信息的主要来源,媒体承担着重要的传播义务。然而,许多媒体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任危机,媒体公信力成为一个被推上日程的新问题。
在大多数国家,媒体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广告,尤其在目前国内传媒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的情况下,广告几乎是媒介收入的主要来源。正是基于这种利害关系,广告商仿佛抓住了媒体的软肋,在传播活动中对媒介进行着或明或暗的干扰。例如各种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以及相关电视购物广告,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然而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对这些不良的商业传播采取了听之任之的默许态度。媒体的纵容不仅会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损害消费者的直接利益,而且污染了社会风气,败坏了媒体自身的信誉。 [公务员考试网]
面对欺骗,公众对媒体的忠诚度大打折扣。受众对媒体不买单,媒体传播对象减少,依托于媒体的广告覆盖人群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便极易形成广告商、受众、媒体三者之间的恶性运营模式,并最终导致媒体公信力的丧失。
面对媒体公信力的缺少,新闻机构必须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重塑在受众心中的正面形象,笔者认为应该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要提高媒介工作者的自身素养。真实是新闻的第一要义。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首先是业务素养的提高,一个新闻从业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和敬业精神。其次,作为一名媒介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己任。二是要加强新闻媒介的内部管理。重塑媒体公信力,不仅要依靠道德和记者的自律,同时也要加强新闻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三是要处理好新闻与政治的关系。随着时代的进步,媒介地位也得到迅速提升,媒体不再是政治的宣传工具,而是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桥梁。媒介的传播活动也不再是单向不可逆的,人民的呼声同样可以通过媒体传达给政府,新闻媒介恰可以利用这种双向沟通的正面作用而构建一种依托于政府的公信力,从而真正的走向群众,贴近群众。
三、申论要求
注意:所有题目都要作答在答题纸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上一律无效。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的特点。(20分)
要求:概括准确,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解决方案。
要求: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3.针对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以加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题,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文章。
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参 考 答 案
1.【答案提示】
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当然,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同样也存在着它的优缺点。
优点:方便、快捷、运营成本低廉。
缺点:夸大宣传、货不对板和过分功效承诺导致产品快速死亡;违法现象泛滥导致行业信誉危机,电视购物广告已经成为违法广告的“重灾区”;缺少品牌建设导致产品昙花一现;异地购物,消费者维权困难。
2.【答案提示】
针对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国家应该针对电视购物等行业加快立法,严厉惩罚诈骗行为,堵住相关法律漏洞,增加犯罪成本。
其次,电视购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