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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特点,种植“名优特”蔬菜。姚三多及和平村的村民积极参与了这一调整性行动,他们在种植土豆的同时开始尝试种植“名优特”蔬菜。姚三多家在2000年从“架豆王”(蔬菜名)上获得的收入将近’700元。姚三多以及他的乡亲们逐步尝到了种植“名优特”蔬菜的甜头,经济收入逐年增长。
2000年以后。他们迅速扩大种植面积,除了“架豆王”之外.还包括萝卜、白菜、甘蓝、菜花、西葫芦等多个品种,按照2005年的的市场价格计算,甘蓝每亩收入为4000—5000元左右。白菜每亩收入4000元左右,“架豆王”每亩收入1000—1500元,菜花每亩收入2500元左右。一般家庭的蔬菜收入在4万元左右。
2008年,和平村经由农民经纪人的努力,这些蔬菜从县城进入省城,甚至远销到京城。目前.和平村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一部分村民正在搭建蔬菜大棚,打算生产反季节蔬菜。2009年初.姚三多同村里其他人一样,也准备大干一场。他买了手机,添置了一辆摩托车和一台新拖拉机,打算新建楼房,为小孩结婚做准备。姚三多自豪地说“俺也要为拉动内需作贡献!”
5.中国人的民生分布极不均衡:城乡之间不均衡.地区之间不均衡,阶层之问不均衡,行业之间不均衡。从民生困难的地方传出来四句话,叫做:“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运输基本靠篓,治安基本靠狗。”还有一句话是外国友人说的:“中国东部像是到了欧洲.到了中国西部像是到了非洲。”
在我国,不论城乡,当然主要是乡村,仍然存在小病不就医,大病医不起的情况。他们说:“救护车一响,两头猪白养。”“开个阑尾炎,白种一年田。”全国约有3/4的人口,即10亿人缺医少药。缺医少药同另一部分的“医药过剩”有直接关系。在有些城市里,占全市人口百分之零点零几的少数人所耗费的医药费却占全市人口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在城镇.房价上涨幅度远远大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这是又一个困绕民生的大问题。贫困家庭不用说了,就是中等收入家庭.比如一个博士,工作后要积攒多少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如果是十几年,那要到多大岁数才能结婚?现在全国约有一百多万户城镇居民缺房,有35万户家庭平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与此同时,看一看被揭露出的贪官,有的有几十套房子。再看一看富豪榜,名列前位的是一位又一位房地产商。反差之大,令人吃惊!
世界上许多民生搞得好的国家,基尼系数为0.15到0.18,而我国,2005年的基尼系数就已达到了0.467。这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还是很大的。回避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差距就越来越大。不承认有弱势群体,结果弱势群体越来越多。从消费水平看,几百万条富人的狗的消费水平大大超过几千万贫困人口的消费水平。常识告诉我们:收入差距如此之大,财富差距还要更大。仅从金融资产看,城镇20%最富裕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66.8%。而占人口20%的最贫困的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仅占全部金融资产的1.3%。收入差距过大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还表现在众多不公上。
6.32年前,中国是“重政治,轻经济”的思潮占上风。不纠正“轻经济”的思潮,中国人的吃饭都成问题,也就是说连生存型民生都成问题。可是,推行了“经济中心论”以后,有些人又搞起了GDP拜物教,以致出现了“经济这条腿很长,社会这条腿很短”的严酷现实。32年前,是“不患寡,只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笼罩着。过去,虽也有几度批判平均主义,只因顽症太顽,平均主义仍然弥漫。32年来,尤其是30年来,我们下真工夫纠正平均主义,取得了良好效果。哪知在一些人那里,又滋长了差距越大越好的倾向。邓小平在20世纪90年代初,觉察出了差距过大以后,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强调“共同富裕”:1990年多次强调过,1992年多次强调过,1993又多次强调过.并多次指出:收入差距过大,“就失败了”.就“是走了邪路了”,就会“出问题”,就会“打内仗”,“就是出现新资产阶级”,就是“落到资本主义去了…‘就不能不革命啊!”。可是,他老人家这么多语重心长的提醒,未能引起一些人的重视,是实在不应当的。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关注民生是要付出代价的。把收入用于教育就不能用于经济了;把收入用于环保,从眼前讲,必然提高了生产成本:雇主提高了雇员的工资,就必然降低雇主的收益。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生存、生活、生计都是超人的,便很难想到众人的生存、生活、生计还有什么不便。就是看到、听到别人的生存、生活、生计有困难,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得利益阶层自然不会只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可怕的是,确有那么几个既得利益阶层中的有些人,他们互相利用,抱成一团.共同对付弱势群体,置民生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政府也是“眼开眼闭”,不主持公正.无视民生,极力维护政府不应有的“非理性经济人”的角色,成了占人口一少部分的富人的代理人,这在西方就叫“政府失灵”。政府一失灵,那就要影响大局了。
市场不需要眼泪,可政府不可以没有眼泪。政府最忌与民争利。前边提到的近20年来.在40多个国家中开展以“瘦身政府”、“重塑政府”为目标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响亮地提出:政府是为弱势群体而设的。关于弱势群体的定义,在不同的学者那里有不同的见解。有把“弱势群体”称为“社会弱者”的,也有称为“最脆弱者”的。弱势群体一般是指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理等各个方面来衡量,在社会上都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那些人。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弱势群体是一个历史性范畴,随着社会的变迁,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成为弱势群体。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在社会学、政治学、社会政策研究等领域中,它是一个核心概念。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研究、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发展和普及.可以说是推动弱势群体概念成为社会科学主流话语之一的重要因素。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方面,颁布了许多相关的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可是,弱势群体支持的制度化依然急需加快、加强和落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所追求的,不单是经济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通过政府调控,建立有效的分配和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都富裕起来。这就是说,市场拉大贫富差距,政府要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一边拉大。一边缩小这就是螺旋式上升。在社会政策上,把贫富差距缩小了,既非消灭了富人,也没有消灭穷人,富者恒富;在市场经济中,把贫富差距拉大了,也是既非消灭了富人,也没有消灭穷人,而是使穷人在不穷的新起点上,仍然会有所谓的相对贫困。市场规范竞争机制,政府强化民生职能,二者互补、互动,社会就会一浪高过一浪地奔腾前进。
强化了民生职能的政府,叫民生政府。民生政府要有民生财政。所谓民生财政,是要在财政收入分配时,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公共财政的春光普照广大民众。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包括遭受雪灾、震灾的地区。民生政府不仅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而且注重顺乎民意、调动民力、建设国家、推动社会。
据统计,我国当前有。700万城镇人口登记失业,有1000万下岗人员,有120万到150万城镇农民失业人员,还有80多万大学和专科毕业生。为此,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政府在今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久前,温总理在与网民进行网上交流时又动情地说:“就业不仅是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到一个人的尊严。”
7.一说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有的企业家就说,我吸纳了多少多少劳动力,似乎这就是尽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是还有没有别的社会责任?比如参与第三次分配就是社会责任。分配有三个层次:一次分配是对国家纳税,对职工发工资;二次分配是政府收了税以后,拿出一部分用于社会事业,包括救助:三次分配是民间捐赠。我国在捐赠上比从前有很大发展,在2008年初夏的抗震救灾中,各地、各界踊跃捐款,就是对社会责任的检阅,也是开展社会责任教育的大课堂。但是,如果拿以前的情况横向比一比,可以看出,我们第三次分配的格局尚未形成。在一些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的第三次分配总量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一5%,而在我国现在只占到0.1%.而这0.1%中的80%还是来源于海外。这清楚地表明我们的企业家是“为富‘少捐…或“为富‘不捐”’了。这怎么能说明中国企业家已经充分尽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呢?不仅是第三次分配,就连第一次分配,中国的企业家也做得很不像样子。中国10%的富人的收入占全体国民收入的比重比美国等国高得多。美国10%的富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的80%,我国10%的富人的所得税远远不到80%。有人保守地估计,2004年.我国税收流失额至少为4500亿元,税收流失率在15%左右。因此,组织、协调、管理好分配的三个层次,也是作为民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8.在民主政治下,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官员必须对人民负责。他们必须为其言论和行为承担责任。问责是由授权产生的:人民给政府授权,政府给官员授权,官员对人民及其政府负责,政府则通过官员对人民负责。所以.问责制度的全部正当性是基于“权为民所授”。
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对其所做的一切,即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代。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危机,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深层的理性思考。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问责制的启动,成为中国战胜非典危机的转折点。在非典肆虐时期,包括前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前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上千名各级政府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处,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短时间内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追究官员责任。战胜非典危机之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政府问责制的制度化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履新之日就已宣示,本届政府将从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和民主监督三方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的首份施政报告以罕见的篇幅阐述政府改革,其中对“监督”和“责任”的强调尤为突出。温家宝在报告中重申,“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并且明确指出,政府工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针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温家宝又明确提出“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置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这无疑是中央政府要厉行责任追究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表明,“问责制政府”的理念正在中国的政治和政府管理改革中积极推行。
与此同时.地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