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一)
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武汉市江北片”、 “武汉市南湖片”、“武汉市光谷片”三个考区的考生,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27-85326802)。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6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3. 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4. 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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