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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复习笔记--第四章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2012-11-08 19:59:1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6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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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1.影响教育目的制定的因素。

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是影响教育目的确定的主要依据。

二、人自身的发展特点和需要也是确定教育目的的重要依据。

三、教育目的制定者的教育理想与价值观。

2.教育目的的意义。

1)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对教育工作具有导向作用;

2)教育目的对人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激励作用;

3)教育目的是对教育效果进行衡量和评价的重要标准。

3.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协调发展,还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

4.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内容。

1)人的发展同其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是相联系的;

2)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3)机器大工业生产提供了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4)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条件;

5)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5.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

6.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切实改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

2)建立教育的“立交桥”,实现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

3)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缓解升学压力;

4)加快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

5)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6)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7)加快社会劳动用人制度的改革,克服学位本位的用人方式;

8)加强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7.国家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总要求。

8.学校培养目标是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确定的学校培养的人才的层次规格、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出路去向等规定。

9.学科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

10.教育方针是国家教育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指导思想,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11. 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12.《教育法》第五条规定的教育目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3. 《教育规划纲要》第一部分“总体战略”中的教育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4.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对教育目的的表述中共同点是什么?

强调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要求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Tags: 责任编辑:wa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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