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师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教师招聘考试提分秘籍 教师招聘考试通关题库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心理 科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共

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教师招聘信息(二)
2011-04-10 18:03:1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施,以答辩、面谈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的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至1:5的比例确定。
★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每人做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5分钟左右的评委提问。
应聘者登陆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网或人事处主页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6.体检与考察
⑴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⑵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校校园网和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五、岗位性质及待
被聘用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上述各类岗位聘用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者,其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除外)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档案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六、监督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23766343
 
天津师范大学
2011年4月8日

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专业性教学辅助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3: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通用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Tags: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天津理工大学2011年教师招聘信息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