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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太原师范学院招聘73名人员方案 (一)
|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专业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其他工作技能。所有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可于10月10日登录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tynu.edu.cn/rsc/)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笔试时间:10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3)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4)本次招聘我院将拿出 7个管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 (5)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如比例不达1:3,可报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及科研能力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在面试前一天通知。面试过程不超过30分钟。 (3)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参与的课题原件。 (4)面试时间:10月12日——13日。 面试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结合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提出拟录取人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十、监督与纪律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相关规定,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有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参与。举报电话:0351-2279229。 附:1、太原师范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太原师范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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