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电话:62339138、6233921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cumtb.edu.cn(邮件标题需统一为:91考试网+姓名+学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递交相关学院。
3.学院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师岗位申请表》按3: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并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有海外经历的人员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学院对各种应聘材料认真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初选人员按《招聘信息表》中的联系方式送(寄)应聘材料)
4.学院通过面试、笔试、试讲等方式对初选人员进行考评、提出拟录用人选,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第一批)或2014年3月30日前(第二批)将拟录用人选相关应聘材料报学校审定。
5.学院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非教师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本人签名的《非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送(寄)交校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1号办公楼102室,电话:62339138、6233921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rsc@cumtb.edu.cn(邮件标题需统一为:91考试网+姓名+学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2.人事处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提交纸质版《非教师岗位申请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初选人后,通知初选人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已获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提前攻博人员应提供“提前攻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人事处对各种应聘材料核对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3.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名单后,于2014年3月中旬通知面试人员及面试相关事宜。
4.学校非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还需参加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关专业技能的考试或实习),并将面试结果报学校审定。
5.学校根据面试人员综合素质确定拟录用人选。
6.人事处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体检、签定就业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仍可提交教师岗位申请表,各学院将根据第一批录用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第二批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