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职业教育教学的需要,积极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校就业,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3]6号)文件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校今年秋季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备注:招聘岗位中单位性质注明为财政核拨是指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3、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 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宗洪
联系电话:0594-7658063邮政编码:351254
联系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
(1)教师:本专业片段教学和相关专业技能测
5、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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